6.13】 助燃气体—和燃气、燃》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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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 煤气加压站应】在地面上建造—站,房下方禁《止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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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 !氧气化验室和—使用氧气的》在,线仪表控制室应【设置氧浓度检测装】置并应具备当氧【含量体积组分大【于等于23%时进】行富氧报《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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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 助燃气》体,和燃气、燃》油设施的《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制】氢设:施,、发生炉煤气设施、!煤气净?化冷:却设施的露》天,设备:之,间,的间距及与其—所,属厂房?的间距可根据保证】工艺流程畅通、靠近!。布置的原则确定露】天设备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m露天设备与—其,。所,属厂房的距离不宜小!于3.?0,m;
! 2 制氧系!统中露天设》。备之间的距》离及与?其所属厂房的间距】应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
《
》 : 3 本条【第1:。款,、第2款所述—系统的产《品,储存容器宜按—系统:集中布置《其与所属厂》房的间距可根据【。工艺需?要确:。。定但不宜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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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氧气:调压阀?门室和与其》相,。连的氧气储存容【器之间的间》距可根据工艺—布置要求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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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乙炔站、电石库】和供气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的有关规!定;
! 6 高【炉煤气调压放散【、焦炉煤气》调压放散、转炉和】封闭铁合《。金电炉煤气》回收切换放散—应设置燃烧》。放散装置《及防:回火:设施在燃烧》放散器30.0【m以内不应有可燃】气体的放空设施;】煤气燃烧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物且不应!低于50.》。0m;放《散时应设置火焰监】测装置和蒸汽—或氮气灭火设施
】
》 7 【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制《气、供气、调压阀】间应:在房间?底部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散发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的制气、【供气、调压阀间【应在房间上部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房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口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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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燃油库】和,。液化石油气罐围堤内!的地面排水燃—油泵房和液》化石油气管沟—的排水应设置水封井!等密封隔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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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液化石?油气球?罐,的钢支柱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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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4【 燃气的》净化:和加: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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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燃气电除尘装】置应设置氧含量报警!装置和煤《气爆炸泄压装置;】
— 2 燃气!加压机入口应设置】。低压报警装置和【与低压报警联—动的燃?气切断装置;
】
》 3 —煤气:干法布袋《。除尘喷吹《介质:、输灰气源应为氮】气、:净,煤气等气体严禁使】用压缩空气》
6.1!3.5 使用燃气!的设:施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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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当燃烧装置采【用强:制送风的烧嘴时应在!空气管道上设置【泄爆阀?;
【 《2 : 使用氢气的热处】理炉应设置氧气分】析仪以及《显示:。和报警装置、—氢,气供应?自动切断装置、【氮,气吹扫放散》装置;?
《。
3【 , 使用燃气的炉、窑!点火器宜设置火焰监!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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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钢材切割点采—用乙炔气《。。体时:应设置岗位回火防】止器;?采用其?他燃气介质时—宜设置岗位回—火防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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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炼钢连?铸工:序用于?切割的?氧气、乙炔、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上—宜,设,置紧急切断阀
!。
6.1—3.6 》车间供油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设【置在厂房内的车【间,供油站应《靠厂房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屋顶与厂房隔开!车间供油站的存【油量对于《甲、乙类油品不【应大于车间一—。昼夜的?需用量且不》宜大于2m》。3;:对于闪点不低于60!。℃的:柴,油不宜大于10m】3;重油的》存油量不应大于3】0m:3;
》。
【2, 储存甲、乙类】油品的车间供油站应!为,。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并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出口和《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 ,3 地《上重油泵房和地【上重:柴油:泵,房的:正常通风《换,气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5次/h和6次/】h计算地《下,油泵房?的正:常通风换气》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0—次/h计算;
】
》 4 车间供!油站的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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