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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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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未取得规划验!收,合,格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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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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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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