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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
第九—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
!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停车》场、:基地高程等;公【厕、垃圾站》、各种管线等—;
? ,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条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
【(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 (一)平面位置!。;
— (二)管线及【横断面布置;
! : (三)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
(四!)工程规模;
!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
《 (二)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三)拆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四)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 (五)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 (《六)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七)?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组织】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实施整体规划—验收除必须符合第】。十二条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已审批的规》划要求
【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必须至少】达到配?套设施投《资额:总额的70%同时】满,足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一?步到:位后:。期30%《投资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整体】验收时必须》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十四条 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内—容;
》。 :。 ,(,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
《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
: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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