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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法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拒》不交还应当依法【收回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逾期仍不交》还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截留或者挪用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不依法【确定储备土地的收购!、供应价格或者补】偿标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 ?    》(二)?未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实施》单,位的;  !  (三)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