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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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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一般应》当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附—表16)
— 《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按照》评标报告格式(【附件一)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规定报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评标报告主要—内,容
:
? ,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三)、—。开标:记录;?
(【四)、评标办法【;
(五!)、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 (六)、不合!格投标人《。的名单;
!。 (七)《、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 , (八)—、评分或者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比:较一览表;
】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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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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