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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燃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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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按时缴纳】。燃气费为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活动提供方!便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 燃气用户及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本!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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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通过燃气供】应单:。位的燃气计量表具】。而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安装燃气器具】或,采用其它方式—盗用燃气《;
(】三)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户内燃—气设施或将燃气管】道,悬空、砌入》墙体、封《。闭在密?闭空间内、自行开栓!用,气;
【 ,(,四)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 (:五)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
?。 (》。六)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
! (七)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 (八)擅自将生!活,用气改为生产经营】用,气;: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燃气: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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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燃气用户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管道】燃气用户《确需:改变燃?气用:途, 需要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的:应当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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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 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设立举报和投诉!。信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质】量、价?格,和服务的举报与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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