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燃气使】用,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按时《缴纳:。燃,气费为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活动】。提供方便《
》 ,。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及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本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
(二!)未通?过燃气供应单位的】燃气计量《表具而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安装【燃,气器具?或采用其它方式盗】用燃气;
! (:三):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户》内燃气?设施或将燃》气管道悬《空、砌入墙》体、:。封闭在密闭空—间内、自《行开:栓,用气;
—。 (四)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 (《五)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
》 (六)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
《
》(七)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 (八》)擅:自将生活用气改为】生产经营《用气;
》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燃气—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 非》居民燃气用》户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 管道燃气用户确】需改变燃气用—途, 需要》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的应当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
第?二十九条 》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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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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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 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设立举报【和投诉信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质?量、价格和服务【的举报与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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