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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悬索偏角【处理方法 ! B.9.1 ! 悬索偏角测—量在测船或》测桥、缆车上用铅】鱼测深时可采—用扇形量角器直【接量读偏角在缆道上!用铅鱼测深时应采】。用经纬仪、望远镜或!其他措施测记其偏角!值 — B.?9.2  当悬索偏!角大于10°时应进!行偏角改正湿—绳长度改正》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     —式中L?H湿:绳长度?(m);《    !      — H水深《。(m); !   ?。    《 ,   θ悬索偏角(!°)指悬索》支点沿悬索切线【与铅垂线的夹角;】 , :    —       η】相对水深《;   !  :  :    K》H改正系数; 【。 , 《        】  △L湿》绳改正值《(m); 】    》    《   ?P流速分布》参数; !   ?    《   β冲力参数 ! B.【9.3  冲力参数!β值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式【中G铅鱼《重量(kg); ! ,   》        】d′测深时实际使用!的悬:。索直:径(m?m) B!.9.?4  测深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直?接观测?湿绳:长度当偏角大于1】0,°时应按附录E查算!湿绳长度改正—。值; ?    】 ,2,。  采?。用计数器或游尺计】数法观?测湿绳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改—正, : :    》    《 ,。1)当?偏角大?于10°《悬索支?点,至,水面的高差(Z△)!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小于表【B.9?.4下绳《长度改正条件的规】定时:可不:作干绳长度改正【但应作?湿绳:长度改正; 】 ?表B.9《.4 ? 干绳长度改正【条,件 : : 【        !。。 2)当偏角—大于10《。°悬索支点至水面】高差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大于表B.9.】4干绳长《度改正条件的规定数!字时干绳长度和湿绳!长,度均应作改正; !      !。。   ?3):当偏角小《于10°且干绳长度!改正数超过》水深的1%~2%】时可:不作湿绳长度—改正但应作干绳【长度改正;》    !     4—)干绳?长,度改正值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Z△悬索支点!。至水面高差(m)】; 《       !    △d干绳】长度改正值(—m); !         ! θ铅?鱼下放至河底时的】悬索:偏角 》 ?    3 —。 改正后的水深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d改正?后的水深《(m); !    《  :     Lc铅鱼!由水面下《放,至河底时计数—。。器,测记的水深(m)】; : 》  :     》   △w湿绳长度!改正值(m) ! B.9.【5  缆道》。测流的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悬索!偏斜及支点变位【抬升等引起的位【移其改正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式中△t位—移改正?值(m?。); 】   ?      — θ0铅鱼下放至水!。面时的悬索偏角【(°); 【     【。  :    《。fx主索距端点【c处:的加载垂度(m)】;  】 ,。。   ?  :   m0缆道参数!; : ?。     —     》 ,fm主索加载—。最大:垂度(m);— 《   《  : ,    《 L主?索,跨,度长(m《);:  【     》 ,。   P《v集中?荷重(kg》); 【   ?     》  : q主索单位长度重!量(kg/m);】    ! ,  :    k偏角系】数; 《 :    》 ,      q′工!作索单位长度重量(!kg/m); 】   —   ?。     F—行车及附《属物重量(kg【)   !  2  缆道测深!的干绳改正当水面偏!角大于5°时应按下!式,进行改正 【 ,  ! ,  :式中△′d缆—道测流干绳改正数】(m); 【    — 3 ? 缆道测《流水深的总》改正:。数,应按下式进》行改正 【  !   式中d缆道】。测流干绳改正数(】m) 》 ?    《4,  :在水深、流急、漂】浮物多?等困难条件下—采用副索拉偏—副索的?。位置应适宜其最低】点高出设计洪水【位不宜太《。大主、副索的水平】距离:不宜太近且测深铅鱼!的重量不宜过小应】保证起?重,索与:循环索的垂》度,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水文缆道测验规】范SL 44—3的:规,定,。。要求并能在拉偏力的!作用下?使,悬索偏角控制在精】度允许范围》。内 B.!9.6  流速【测点定位《的,。。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面—、河底测点》的湿绳长度可直接观!测其余测点的湿绳长!度应等于该点的【相对水深与湿—绳总:长度的乘积冰期【的冰:底、冰?花底及河《底,。测点的湿《绳长度可《直接:观测其余测点的湿绳!长度应等于该点自冰!底或冰?花底:算起:的相对?水,。。深与有效湿绳总长】。度的:乘积再加《水浸冰及冰花总厚】度,之和:。; : 》    2 — ,。用,计数器或游尺读【数悬索偏角小于10!。°或:悬索支点至水面【的高差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小于表?B.9.4的—规定时其测》点定位方法同本【条第1?款; — :   ? 3  用计数器】或游尺?读数当?悬索偏角大于10°!且悬索支点至水面】的高差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大于》表B.9.4的规定!时可采?用“试错《法,”进:行,测点定位当测速顺】序由河底提向水面时!则先根据各相邻【测,点湿绳长度之差初步!定出转移测点位置】的计数器或游—尺读数?将,。仪器转移《至预定测点》重新量读《悬索偏角《与前一测《点偏角比较当—相差超过精度允【许范围时《应查算两《。次偏角对应的干【绳改正?差,调整仪?器,位,置如此?反,复数次直至符合全精!度要求为止; 【    】 4  缆》道测:速定位可《采用“一次》定位法”在确定【测点计数水深时应】将测点偏角》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可能产生】的各项垂直》偏距预作改正 ! B.9.【7 : 偏角改正有关数值!可由本规《范附表?D偏角?改,正表查?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