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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悬?。索,偏角处理《方法 【 , B.9.1 】 悬索偏角测—。量,在测船或测桥、缆车!。上用铅鱼测》。深时可采用扇形【。量角器直接量读【偏角在缆道上用【。铅,鱼测深时应采用经纬!仪、望远镜或—其他:措,施测:记其偏角《。值 《 : B.9.2 【 当悬索偏》角大于10°时【应进:行偏角改正湿绳长】度改正?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式中LH湿【绳长:。度(m); — :    —     》  H水深(m【); 《。 《      —    θ悬索偏】。角(°)《指悬索?支点沿悬索切—线与铅垂线的夹【。角;: :。 《   ?  :     η—相对:水深; 【      【     KH【。改正系数; !        !。  : △L湿绳改正值】(m); 】        !。   P流》速分布参数;—  【     》    《β冲力参数 【。 B.—9.3  冲—力参数β值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式中G—铅鱼重量《(kg); 【     】      —d′测?深时实际使》用的悬?索直径(mm) 】。 B.【9.4  测深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直接观测湿【绳长度当偏》角大于1《0°时应按附—录E查算湿绳—长度改正《值; 》   》  2  》。采用计数器或—游尺:计数法观测湿绳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改正 ! :。 ,       1】)当:偏角大于1》0°悬索支》。点,至水面的高》差(Z△《),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小于表B.9.【4下绳长度改正条】件的规定时》可不:作干绳?长度改正但应作湿】绳长度改正; ! :。。 表:B.9.4 —。 干绳长度改正条件! : 【。 ,     —    2)当偏】角大于10°悬索支!点至水面高差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大于表B.9【.4干绳长度改【正条件的《规定:数字:时干绳长度》和湿:。绳,长度均?应作改正; 【     】    3)—当偏角小于》10°?且干绳长度改正数】超,过水深的1%—~2%时可不—作,。湿绳长度改正但应作!干,绳长:度改正; — ?  : ,    《  4)干绳长度】改正值?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Z△【悬索支点至》水面高差(m);】 》      —     △d【干绳长度改正值(】。。m):; :。 》  :       【 θ:铅鱼下放至》河,底时:的悬索偏角 —  —   3  改【正后的水深》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d改—正后的?。水深(m); 】     】    《  Lc铅鱼由【水面下放至河底时】计数器测记的水深(!m); 》      !     △w湿】绳长:度改正值(m) ! B.9.】5  缆道测流的】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悬索偏斜及支!点变位抬《升,等引起?的,位移其改正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式中△t位【移改正值《(m); 【  《       【  :θ0铅鱼《下放:至,水面时的悬》索偏角(°); 】 :       !  :  f?x主索?距端点c处的—加载垂度(m); !  —  :。 ,  :    m0缆【道参数;《    !       f】m主:索加载最大》垂度(m); 】    【       L】主索跨?度长(m);— : 《     》     》。Pv集中荷重—(kg);》 ?    —    《   q主》索单位长度重量(】kg/m《);  !  :       k偏!角系数; !。   ?    《    q′工作索!单位长度重》量,(kg/m); !      !     F行车】及附属?物重:量(kg) — :     【。2  缆道测深的干!绳改正?。当水面偏角大于5°!时应按下式进行【。改正 】    ! 式中△′d缆【道测流干绳改正【数(m);》   】 , 3  缆》道测流水深》的总改正数应按下式!进行改正 ! —     式中d缆!道测流干绳改—正数(m《)  】   4  —在水深、流急—、漂浮?物多等困难》条件下采用副—索拉:偏副:索的位?置应适宜其最—低点高出《设计洪水位不宜【太大主、《副索的水平距离不宜!。太近且测深铅鱼的重!量不宜?过,小应保证起重索与】循环:索的垂度《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水文缆?道测验规范SL 】443?的规:定要求并《能在:。拉偏:。力的作用下使—悬,索偏角控制在—精度允?许范围内 — , B《.9.6 》 流速测点定位【的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面、河底》测,点的湿?。。绳长度可《直接观测其》余测点的湿绳长度应!等于该点的相对【水深:。与湿绳总长度的乘】。积冰期的冰底—、冰:花底及河底测—点的湿绳长度可直】接观测其余测点【的湿绳长《度应等于该》点自冰底或冰花【底算起的相对水深与!有效湿?绳总长度的乘积【再加水浸冰及—冰花总?厚,度之和; !  : ,  2  用计【数器或游尺读数悬】索偏角?小于10°或悬【索支点至水》。面的高差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小—。于,表B.9.4的【规定时其测点—定位方法《同本:条第1款;》   】  3?  用计《数器或游尺读数当】悬索偏角《大于10°且悬索】支点至水面的高差】与测得水深的比值大!于表B.《9.4的规定时可】采用“试错》法”进行测点定位】当测速顺序由—河底提?向水面时则先根【据各相?邻测点湿绳长—度之差初步定出【转移测点位置—的计数器或》游尺:读数将仪器》转移至?预,定,测点重新量读悬索偏!角,与前一测点偏角【比较当?相差超过精度允【许,范围时应查》。算,两次偏角对应的干】绳改正差调整仪器位!置如此反复数次【直,至符合全精度要求】为止:;  】   4  缆道】测速定位可采用“】一次定位法”在确】定测点计数水深时应!将,。测点偏?角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可,能产生的各项垂直偏!距预作改正 【 B.9【.7 ? 偏角?。改正:有关数值可由—本规范附《表D偏角改正—表,查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