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8 —断面测?宽、测深方法
】
B.8!.,1 断面测—宽可用下列》方法
【
1 】直接测?。距法用全站仪、激光!测距仪、卫星定【位,。系统等测《距仪器直接》测得各?垂线起点距》
《
,
2— :建筑物标《。志法在渡《河建筑物《上设:立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宜采—用等:间,距的尺度标志河宽大!于50m时最小间距!可取1m;河宽【。小于5?0m时?最小间距《可取:0.5m每》5m整倍数处应采】用不同颜色》。的标志?加以区别;
—
— 【2,。),测深、测《速垂线固定的测站可!只在固定垂线—处设:置标:志,标志的编号》必须与垂线》的编号一致并采用不!同颜色?或数码表示》。;
?
,
? 《 3)—第一个标志应—正,对断:面起点桩其读数为】零;不能正对断面起!点桩时可调整至距】断面起点桩一整米】数距离处其读—数为该处的起点【距;
》
! , 4)?每年应在符合现场使!用的条件下采用经纬!仪,测角交会法》检验1次~2次当】缆索:伸缩:或垂度改变时原【有标志应《重新设置或校正其】起点距;
【
】 5《)跨度和垂度不固】定(升降式)的过河!缆索不宜在缆索上】设置:标志
】 3 地面!标志:。。。法地面标志法可【采用辐?射线法、方》。向线法、相似三角】形交会法、河—中浮筒式标》志法、河滩》上固定标志法—等各种?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河滩上固定标志】的顶端?应,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
:
:
《。 》 2)确定测深、!测速垂线的起点距】时应使测船上的【定位点位《于测流断面线上【;
! 3)每!年应:对标志进行一次检】测标志受到损坏时应!及时进?行,校正:或,补设
《。
4! 计?数,器测距法《使用计数器测距【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应对计数器进行率】。定,并应与经纬仪测角】交会法测得的起【点距比?测检:。验,比测点不应少于30!个并均匀分布于全】。断面垂线的定位误】差不得超过河—宽的0.《5%绝对《误差不得超》过1m超过上—述误差范围》时应重新率定—;,
! 2)【每次测量完毕后应】将行车?开回至断面起点距零!点处:检查计数器是—否回零当回零误【差超过河《宽的1%时》应查明原因并对测】。距结果?进,行改正;
】。
! 3:)每年应对计数器进!行一次比测检验当主!索垂:。度调整更《换,铅鱼、循环索、起】重索、传《感轮及信《号装置时应及时进行!比测率?定
】 5 —仪器交?会法仪器交会法【有经:纬仪测角的水平交】会法和?极坐标?法、平板仪》、交会法、六分【。仪交会法等使—用仪:器交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使用经纬仪》和平板仪《测定垂线和桩—点的起点距时应【在观测最后一条垂】线或一个桩点后将仪!器照:准原后视点校—核一次当《判定仪器《确未发生变动时方】可结束测量工—作;
?
— 2】)使用六分》仪测定?。垂线的?起点距时应》先对准测流断面【线上一岸《的两个标《志使测船上的定位】点位:。于断面线《。上,;
【。 3!)每年应《。对测:量标:志进行一次检查【。标志受到《损坏时应及时进行校!。正或重设
—。
?
:。 6 直接量!。距法量距时》应注意使钢》尺或皮卷尺在两【垂线或桩《点,间保持水平
!
B.8.—2,。 水深测量可【采用下列《方法
】 1》 , 超声波《测深仪测深使—用超声波《测深仪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超【声波:测深仪在使》用前应?进行现场校》。准校准点《不,宜少于3个》并分:。布于不?同水深处;》
—。 — 2)当测深【换能器离《水面有?一,段,。距离时应对》测读或记录的—水深作?换能器入水深度的】改,正当发?射换能器与接收能】器之间有《较大水平距离使【得超声波传》播的距离与垂—直距离之差超过垂】直距离的2%时【应作斜距《改正;
】
】 3)施《测前应在流水—处水深不小于1【m的深度上观测水温!并,根据:水温作声速校正【
,
— 当采用无数】据处理功能的—数字显示测深仪【。时每次测深应连续】读取5次以上读数取!其,平均值
》
【 2 铅鱼—测深使用铅鱼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在缆道上》使用铅鱼测深—时应在铅鱼上—安装水面和河底信号!器在船上使用—铅鱼测深时可只安】装河底信号器;
!
! 2)悬吊【铅鱼的钢《丝索:尺寸应根据水深、】流速的?大小和铅鱼重量及】渡河:、起:重设备?的荷重能力确定【。
《
! 3)水深的—测读方法可》采用直?。接读数法、游尺【读数法、计数器计】数法等当采用计【数器测读水深时【应进行测深计数【器的率定、测—深改正数的率定【。、水深比测等工【作水:深比测的《允许误差当河底比较!平整或水深大于3m!时相对随机不确定度!不应超过2%;河底!。不平整或水深小于】3,m时相对随机不【确定:度不应超过4%;】相对:。系统误差应控制【在±1%《范围内水深》小于1?m,时绝对误差不应【超过0.0》5m不同水深的比】测,垂线数?不应少于同水位级】的测深垂线数并应】均匀分布当比测结果!超,过,。上述限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予以校正当采用多】种铅鱼测深时—应分别进行率—定;
】 : 《 4)每次测【深,之前应?。仔细检查《悬索(起重索)、】。铅,鱼悬吊、《导线、信号器等【。是否正?常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排除:测,深时应?读记:悬索偏角并对—。水,深测量结果按本规范!B.9节的规定进】行偏角改正;—
,
! 5)每【条垂线水深的测量次!数及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本规范B.8节对!测,。深锤测深的》。规定
《
《 《 ? 6:)每年应对悬—索上的?标志:或,计数器进行一次比】测检查当主索垂【度调整更《换铅鱼、循环索、起!重索、传感轮—及信号装置》时应及?时对计数器》进行率定、比—测
?
— , 3 《测深杆测《深使:用测深杆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测深杆上的【尺寸标志在》不同水深读数时应】能准确至水深—的1%;
】
! 2)河《底比较?平整的断面每条【垂线的水深应连【测两次当两次测【得的水深差值小超】过最小水《深值的2《%时取两次水深读】数的平?均,。值当两次《测得的水深》差值超过2%时【应增加测次取符合限!差2%的两次测深】结果的平均值;当多!。次,测量达不《到限差2%的要求时!可取多次《测深结果的》平均值;
】。
》 》3)对于河底—不平整或《波浪较大的断面【以及水深小于1m】的垂线其《限差按3%控—制河:底为乱石或较大卵石!、砾石组成的断面应!在测深?垂线处和垂线—上、下游及》左、右侧共测五点】四周测?点距中心《点小河宜为0.2】m大河宜为0.【5m:并取五点水深—读数的平均值为【测点水深《
】 4 测—深锤测深使用测深】锤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测绳上!的,尺寸标志应将测绳】浸水在受测深锤【重量:自然拉直的状态下】设置;
【
《 —2):每条垂线的》水深应连测两次两】次测得?的水深差值当河【。底比较平《整的断?面不超过《最小水?深,值的3%河》底不平整的》断面小超过5%【时取两次水》深读数?的平均值;当两次】测,得的水深差值超过】上述限差范围时【应增加测次取符合】限,差的两次测深结【果,的平均值;当多【。次测量达不到限【差要求时可》取多次测深结果的平!均值:。;
》。
: 《 3)—测站应有备用的系】有测绳的《测深锤1个~—2个当断面为乱石】组,成测深锤易》被卡:死损失?时备用?的系有测绳的测深锤!不宜少?于2个;《
?
? 《 4)—每年汛前和汛后应对!测绳的尺寸标—志进行校对检查【当,测绳的尺寸标志与】校对尺的长度—不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测【得的:水深进行改正当测绳!磨损或?标,志不:清时应及时》更换或补《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