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2, 测速《垂线:布设
》
B.2.!1 测速垂线应大!致,均匀分布并能基【本控制断面地形和】流,速沿河宽分布的【主要转折点无大【补大割;主槽垂线布!设,应较河滩为》密
《
B《.2.2 对测流!断面内大于断面流】最1%的《独股分流、串沟应布!设测:速垂线
》
B.2.3! 随水位级的不同!。断面形状或流速【横,。向分布?。有较为明《显变化的测站应【分高、?中、低水化级分别】布设垂线
】
B.2.—4 : 测速垂线的—位置宜固定》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调整或补充测!速垂线
—
,
—1 水位》涨落或河岸》冲刷使靠《岸边的垂线距—岸边太?远或太近时》;
! 2 》断面上出现死水【、回流需确定死水、!回流边界或回流流】量时;?
— 3 河】底地:。形或测点流速—沿河宽分《。布有明?显变化时;
!
》 4: 冰期的冰花【分布不均匀或测速】垂线:上冻时?;
?。
,
:
5 】冰期在靠近岸冰【与畅露?河面分界处》出,现岸冰时
—
《。B.2.5》 使用《缆,道的测站启》用前应对测深测宽】的仪器、工具及缆索!尺寸:标志进行率》定并应按本规范【B.:8节:的,规定进行《检查
—
B.2.6 】 测速垂线的—数目应按本规范B.!12节?选用的测流方案【确定主流摆动剧【。烈或:河床不稳定以—及漫滩严重》的测站宜选》取测速垂线较—多的方案
!
B.2.7— 潮?水河的?测,速垂线数《目,可适当少《于无潮河流》用船施测时宜为5】条~7条用缆道【。施测时?宜为7条~9条特】别宽阔或狭窄—的河道可酌情增【减但不得少》于,3条当高潮与低【。潮水位的水面宽以】及水:深相差悬殊时应存】每个潮流期内—根据潮水位》涨落变化情况调整】测速垂线数目及岸】边测速垂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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