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B : 流速仪法》
?
:
B.【1 ?一般规定
》
:
B—.1.1《 施测流》量时应同时进行下列!工作:
《
1 !观测基本水尺水位】当,测流断面《。内,另设有辅助水尺时】应,同,时观测;要求观测】比降的测站应同时】观测比降水尺—水位;
】
:。 2 》 施:测水道断面水—道断面的施测—执行本规范第—3.2节及B.8】节的有?关规定;
!
, 3 【进行测点流速或垂线!平均流?速测量?。对,流向测验《有,要求:时,。应进:行流:向偏角测量;—
! 4 《观测:。天气现象《及测验断面》附近水?。流情况;《
?
,
,
: 5 计算、!检查和?分析流量测》验数据及计算—成果
》
B.1.2 ! 测流方案可按表B!.12.13-【1,~表B.12.1】3-3给《定,的方案选择当需要较!高测验精《度时可选择多线【、多点?、长历时的方—案
:
B.1】.3: 潮流量》测验总随机不—确定:度应小于《15%系统不确定】度应小于3%
!
?B.1.4 【河床冲淤变化不【大的测站《。一次:测流过程水位涨落差!不超过本规范第4.!3.2条《第3款的规定但水】位涨落急剧使得【测次分布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连?续测流法
!
B.1.5 】河床比较稳定—水位与垂线平均【流速关系稳定的测】站当水位《涨,落急剧使得一—次测流过程中—的水位涨落差可【能,超过:本规范B.11.】4条的规定时—宜采用?分,线,测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