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组—成及归集
】
第五条 【专项资?金由以下《资金组成 》
(【一)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资金
】。 1 、财政】预算内拨《。款项目
— (《。1):年初财?政预算安排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 (2)年内—财政追加安排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 2? 、事?业单位及其它—预算外收入;—
《 3 、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收【入、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包】干结余收入和城建】资金存款《利息;
【 (二)城市建!设,税费:收入:
,
1—。 、土地出》让净收益;》。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 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建:设部分;《
》 4 、城市供【电,附加费;
》
5 、超!标排污费用于—城市建设部分;【
6 】。、污:水处理费《全部;
】。 7 ?、绿化?费、绿?化补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费,和绿化?延误费的全部;
】
8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9, ,、,环境卫生费》;
? 《10: ,、垃圾?处理费;《
《。 11 、市【直,公管房房改资金中用!于城:建部分资金;—
》 12 、交通规】费改:为燃油税后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
《 13 、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入;
— 14 —、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用于!城建部分资金—;
1】5, 、:防洪保安资金留地】方部分
】 (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性收入
— 1 、城】市,土地有偿使用—权收入;
【 2 、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收入】;
:
3— 、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收入;
【 4 、城【市地热经营权收【入;
《 5 —、城市广《告经营权收入—;
— 6 、城市各【项公共设施冠名权】收入:;
— 7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收入】;
8 !、城市?道路桥梁《和其它市政公—共设施收《费权收入;
】。。 : 9 、市城投公司!经营收入 》
(四】)上级、部》。。门,拨款及其它
】 1 》、国家拨、贷—款(含?国债资金《。)投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
—。。 ?2 、各《。行政:部门向上争》取用于城《市建设的拨款;【
: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通的所?有资金;
【 4 、社【会各界对城》市公益事业》的,各类捐款、》。集资;
— 5 、城【市建设以资代—劳资金?;,。
6 、!发行城?市建设债券融通的】。资金;
— 7《 、其它可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 】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中心在银行】开设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筹集:和拨付专项资金 】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对第五】条中:所涉及的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和现】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办—法全部纳入》财政金?库或预?算外资金专库—。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管:理并及时拨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征收划转》方式
【 (一)对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收入进【度,每月拨付一次拨入中!心的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二)行?政性收费的各类【收入其?征收渠道不变—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维护税】、市直公管房房改】资金:按原征收《渠道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收取;《城市供电附》加费:由市电力部》门收取;超标排污】费由市环境保—护局收取;绿化费】、绿化补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费、】绿,化延误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环境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由市建《。委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收取;交通规费】改为燃油税后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由市交通局—收取;防《洪保安资金由市水】利局收取以上收费】每月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比,例拨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三) ?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权收入》由城:投公司委托相关【职能部门代收—并及时缴《存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扣除由财》。政部门按部》门预算规定核定相关!代征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后由财政部【门拨入中心 [F】S:PAGE]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 (四)国家拨【。、贷款?(含国债资金)【以及融通的专—项资金由受拨(贷)!。款方、?融资方直接存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国家投资【专,项资:金,除外)
!(五)社会各界对城!市公益?事业的各类捐款和】城市建设以资代【。劳资金由按受捐资单!位或:受资代劳《单位按规定直接【存入财政国库后划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六)市级!财政收入《中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和政府专】项收入?由市财?政局及时划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七)其—他可:。用于城市建设的非财!政性资金由资金【筹集方将资金—转入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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