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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组成及归集》 第—五条 专—项资金由以下—资金组成《     (一!)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资金 !    1》 、财政预算内拨】款项目     !(1)年初财政预】算安排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 ,   ?(2:)年内?财政追加安排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   2 、—事业单位《及其:它预算外收入;【   《  3? 、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收入、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包干结余收—。入和:。城建资?金存款利《息; 《     (—二,)城市建设税—费,。。收入    【 ,1 、?土地:出让净收益; 】   ?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     》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建设部【分;     】4 、城市供—电附:加费;   【  5 《、超:标排污费用于城市建!设部分?;   》  6 、污水处】理费全部; —。     7 、绿!化费、绿化补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费和绿—化延误费的全部【; : , ,   8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     9 【、环境卫生费;【 :    10 、】垃圾处理费;  !   11 —、市直?公管房房改资金中】用于城建部》分资金;   】  1?2 :、交通规费改为燃油!税后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 :    1》3 、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入;   !  1?4, 、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用】于,城建部分资金; 】     》。15: 、防洪保安资金】留地方?部分     !。(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性收入    ! 1 、城市—土地有偿《使用权收入》;,     —2 、?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收入?;     3】 、: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收入;】     —4 :、城:市地:热经营?权收入; 》     5 、】。城市广告经营权收】入;    【 6 、城市各项】公共设施冠名权【收入;?。。 :    7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收!入;  》 ,  8 、城—市道路桥梁和其【它市政公共设施【收费权收入; 【     9 、】市,城投公司《经营收入  】。   ?(四)上级》、部门拨《款及:其,它     【1 、国家拨、【贷款(含国债资金】),投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     2】 、各行政部门【向上争取用于城【市建设?的拨:款;:  ? ,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通》的所:有资金;《    》 4 、《社会各界对》城市公益事业—的各类捐款、—集资;  —   5 、—城市建设以资代劳资!金;    【 6 、《发行:城市建设债券融通的!资金;   【  7 、其它可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中心!。在银行开《设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筹集】和拨:付专项?资金: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对第》五条:中所:涉及:的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和现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办法全部纳》入财政金《库或预算外资—金专库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管理并及时】。拨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征收划转—方式  》 ,  :(一)对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收入进度每!月拨付一次拨入【中心的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二)行政性收费【的各类?。。收入其征《收渠道不变》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维护税、》市直公管《。房房改资金》按原征收渠道—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收取;城市供!电附加?费由市电力部门收取!;超标排污费由市环!境保:护局收取《。;绿化费、绿化补】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费、》。绿化延误《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环:境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由市建委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收取;交通规费改为!燃油税后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由市交通《局收取?;防洪保安资—金由市水利局收取以!上收费?每月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比《例拨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 (三) 》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权收入由城投公】司委托?相关职能部门代【收并及?。时缴存?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扣除【由财政?部门按部《门,预算规定核》定相关代征》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后《由,财政部门拨入—。中心 [FS:PA!GE]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四)】国家:拨,、贷款(含国债资金!)以:及融通的专项资【金由受拨《。(贷)款方、—融资方?直,接存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国家:。投资专?项资金?除外)   【  (五)社会各界!对城市?公益事业的各类捐】款和城市建设以资代!劳资金由《按受捐资单位或【。受资代?。劳单位按规定—直接:存入财政《国库后划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六)市?级财政收《入中: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和政府!专,项收入由市》财政局及时划入中】心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七)《其他可用于城—市,建设的非财》政性资金由》资,金筹集方将资—金转入? “ 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