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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基本规定 【 第四条 》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个人住宅建设—。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分级控【制区:范围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总体规划!等因素划定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见附】件)   —  一级控制区市区!建成区、市区市【政公:用设施基本覆盖的区!域、经国家、省、市!批准的开发区(含园!。区、新城)以及【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 《     》二级控制区城乡【结合:部,区域以及乡镇—镇区    【 三级?控制区在《城市:。。规划区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    各级控【制区范围内》全,面,停止城镇居民新【建个人?住宅以及现》有个人住宅扩建、】改建的规划》审批  》   一级控制【区范围?内全面停止》村民“?一户一基”宅基地以!及现有个《人,住宅扩建、改建的】。规划审批村民无房】。户建个人住宅—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小区的】建设模式 —    二级—控制区范围内—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实行》严格的村民 “一】户一基”和村(居)!民公寓小区建设相】。结合的模式不得零星!建设个人住宅 【 ,  :  三?级控制区范围—。内严格按“一户一基!”和新农村(中心村!、社区)规划进行】村民个人住宅建设不!得,零星建设个》人住宅 《 第五条《 由?市城乡规划》局,、,各,新城(园区)管理委!员会、咸安》区人:民政府及城市规划区!内所辖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共同进行!乡镇总体规划、一、!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小区选址规【划和中?。心村(农《村社:区,)及自然村庄规划】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委托规划【。设计部?门编:制详细规划 【     个—人住宅建《设要符合各项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求 第六!条 各项详—细规划编制要以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其中村《(,居)民公《寓,小区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详—。。细规划小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中,心村和自然村庄【详细规划要以新【农村和社区建设、】并村腾地、》产业调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 【 ,建设村(居)—民公:寓,小区应坚持》“政府主导、—以区为主、》统一规划、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其建设上缴行!。政性规费和税收按市!人民政府现行—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执行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各新城】(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咸安区政府【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辖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积极组【织先:行,实施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小《区的建设采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形式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范围内村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小》区建设模式  】   ?(一)根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二)因并村腾【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引进重】大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等土地收】储或:征用后?村民拆迁需安—置的 第十条 !。各办事处(乡、【镇,)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相邻:利益方召开个人住】宅建设?批,前征求意见协调会对!可能存? 在的?问题、矛盾和—纠纷提出解决的【方法并形成》会议纪?要个人住宅在施工】时产生的周边邻里矛!盾纠纷由办事处(乡!、镇)?按,会议纪要的》内容负责进》行协调 第十一】条 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现有个人住宅属危!房申请拆除重建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危》房在城乡规划—期限内未列入拆【迁范围或规》划控制区域》。内;   —  (二)房屋安】全部门鉴定危房【。为,D级或?C级(鉴定结论【必须是建议拆除的)!的;  》 , , (三)《符合城乡《规划相?关技术规《定且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 ,(四)严格按—照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的【要求拆?。除重建?(临街一线的危【房,改造其建筑层数根】据街道景观建设【要求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 ,第,十二:条 : 个人住宅建设必须!采用:市城乡规划局审定】的多种住宅外型设】计效果图由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建【筑施工?图纸并加盖》设,计单位?资质印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 】   ?  村(居)民公】寓小区以及》城市道路两侧一【。线个人?。住宅建设超过3层】的必须提供地—质勘探报告》;,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附: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评估报告《 , ,第十:三条 《个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度副本除不得作【为领取房屋权—。。属证书依据外—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个》人住宅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要,求和核准的红线【图申请?。放线、验线后方可】施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定的建】设位置、层数、建筑!面积和?外型色彩等技术要求!内,容确需?更改的须报经市【城乡规划局同意并办!理变更?。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 第十四条 【个人住宅建设在3层!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必:须到市、《区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由《市、区住《建部门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再到—市城乡规划局进【行规划验收和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第十【五条 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拆!迁,安置的应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确】需还建房屋》。的,可在房地产开发小区!内,予以还建《房安置并由》开发企业提供—过渡用房 第十】六条: 对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个人:建房用地批准通知书!、土地使用证的【自依法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兴建!或未满两年》。但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由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废原》许可证件《。;属集?体土:地,的交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属国有?。土地的交市、—区城投公司收储 !第十七条 个人违!法建:设,的住宅不《受法律保护因国家项!目建设需要拆除时不!予安置宅《基地或?在村(居)民公【寓小区安置 第十!八,。条 破产改—制企业的《房地产由市、区【城投公司依法收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