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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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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坚持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集中:。统一:协,调高效”的联动管理!机制实?行集中会《审联合审批各—部门:和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 第四十五条 建】房户、施工人—。员应当配合相关执法!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得阻挠执法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无理拒绝!、阻挠执法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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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产、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个人:建房: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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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加强对【个人:住宅建设的管理对审!查不严、监管不力】、弄虚作假》、越权审《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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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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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各县!(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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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与本办法《相悖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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