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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坚持—。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集中统—一协调高《效”的联动管理机制!实行集?中会审联合审批各】部门和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 第四?。十五条 建》房户、施工人员应】当配合相关执法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得《阻挠执法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无》理拒绝、阻》挠执法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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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产、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个人建】房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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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加强对个人住宅】建设的管理对—。审查不严、监管不】力、弄虚作》假、越权审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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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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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各县(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与本办法相悖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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