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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稽察处理》决定:阶段 —第,十九条? 撰写稽察报告稽】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整改:建议等?稽察报?告应当在稽察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并提交稽察—办主:任,审定 【 第二十条 审!定及处?理稽察?报告:提交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审定及处理 】   》 (一)召】开,分,析定:案会议会议由稽察】办主:任主持稽察特派员】及稽察组全》体人员参加需要时也!可请其他稽》察人员及专业—科室有关人员参【。加;:。    【 (《二)审定稽察报告】稽察办主任对稽察组!提交的稽察报告进】行审定并签》。署意见需要修改、补!。充和完善的》退回稽?察组;?  》 , 《(三)向委领导作】专题汇报稽察报告审!定后由?稽察办主任或—稽察组?。长向委领导》。汇报必要《时,可请稽察组成员参加!; 《。 ,   》 (四?)做出稽察结论【和处理决定稽察【组按:照委领导对项—目稽察报告的批【示作出相《应的稽察处理—决定稽察处理决定一!。般应在委领导批【示后:。十五日内发出— 》 第二十一】条 稽?察处理决《定方式 》    — 1、项目【建设中存《在一般性《问题的由稽察办印】发稽察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   《 2、对存在的】较严重的问题的项】目,。由稽察办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    — 3:、对个别问》题极其严重的—项目经州《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州》政府批准)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采取暂停!拨付资?金、暂停项目—建设、暂停有关县市!、部门同类》项目的审《批核准和转报等【措施    ! : 4、项目建设中】存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经州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将有关!资料移送司法、【纪检部?门处理 《  《  5、对于!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表彰:建议 《。    【 6、?。对于项目稽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州政】府和:州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 , :   ? 7、对《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进行信誉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