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稽察实施阶【段 第十一】条 稽察《组开展稽察工作【以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投?资使用情况》为稽:察主要内容具体工作!方式为  】  (—一)听取汇报 】 :   《 (二)查阅【资料    ! (三)工程现!场,检查    ! ?(,。四)记录有疑—问的事项《 :    — (?五,)核实、查证—及,取证 ?   》 (六)提出!稽察意见 —    】(七)反馈稽—察意见 】 第十二—条 稽察组可以召】开有被稽察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说明稽察的目的和】时间安排《听取项目有关—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意见 — , : 第十三条 稽察!组查阅的《资料应包括 【   《 , ?(一)?。项目前期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及《设计审批核准—文件; 【   》。 (二)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及》资金拨付文》。。件;: :。。    【 (三?)招标投标》文,件; 《 :   (【四)经济《合同文件; !。。   》 (五)工》程进度表等反映项目!建设情况《的材料或《文件; 》  ?  (六)】监理月报及监理日志!;    】 (七)国【债资金帐户、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财务报表、帐簿!、凭证等会计资料】。;  —  (—八)工程材料及设备!台帐;   ! (九)工程!质量检?验、鉴定、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 ,    (!十)竣工验收文件】; :    !(十一)其他—有关资料 — 《 第十四》条 工?程现场检查内—容,应包括 》   《 (一)工】程质量情《。况;:。 《   (二)!工程进度情况; !   《 ? (三)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人员到?位,。情况; — ,   (四)!工程材料《及主要设备的库存】情况及?仓储保管《情况;   ! (五)【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  —  (—六,)施工组织管理情况!;, ,。  《  (七)】其,他需检查的有关情况! — 第十五条 【稽察: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做到 —  : ? (一)记》录对在?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疑点即—时记录; 【    【。(二)核《实对有关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及勾稽关系等!进,行逐一核实; 】 :   (【三):调查取证对与—存在问题相关—的文:。字资料应取得—由提供方签章的【。。复印件;对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调查询问时!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应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分别签章【;对反映工程质【量、进度的》现场情况《和事:后不宜?。取证的事项要—及时拍摄或影像资料!作为证据 》 【。第十六条《 提出稽察意见稽】。察组应按内部分【工整:理形成各自的项目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材料《并予以汇总汇总【的,。材料经稽察组—讨论后形成初步稽察!意见稽察意见—中提及存在的问题要!有相应的《验证材料 ! : 第十七条 反馈】初步:稽察意见《在,向被稽察《单位:反馈初步稽察意【见时可?以邀:请,所在地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必要时?可,请参建单位参加 ! 》第,十八条 在反馈初步!稽察意见时》应告知被《稽察单位可以对反】馈意见?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释、说明但必须附上!书面材?料以作为研究处理决!定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