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招 标《
:
第十七条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将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同级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八条 》 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完毕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到行政监察机关!报告拟建项目情【况并签署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
?
》第十九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但?公告内容《必须:一致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经依法核准后可【以,邀请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 :
(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
(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一【条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经依?法核准后可自行组织!招标
!第二十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可采用评审或!随机摇号等方式【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并在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应》。当明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技》。术职称?的本单位《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
?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
! ,第二十三条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招标】项,目备:案,;
—
(二)—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三)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
?
:
(四)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申请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五,)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
(六)编【制投标文件;
!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
(八》)投标、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
(九)公示中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
(十)】缴纳诚信履约保【证金质押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职》业资质证书; 】。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
第二十四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原则上执行资【格后审因项目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确》需采用资格》预审的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应当进入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规范运作【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因《特殊情况拟放弃投标!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书面说明材】料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否则视同串标行为!列为不良记录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
《
采用资格后】审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和:。本省制定的标准文本!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或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各标段的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
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政府投资项目须【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进!行投标报名
】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
第二十八条 【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政府投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应报同级!审计主管部门审计】确,认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若:发售期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高于州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第三十一条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终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
》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
》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
《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