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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 ?标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将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同?级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八》条 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完毕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到行:政监察机《关报:告拟建项《目情况并签署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
第【。十九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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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但公告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经依法【。核准后可以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 ,
(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二十一条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经依法核准【后可自行组织招标 !
》 ,第二十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可《采,用评审或随机摇【号等方式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并在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应《当明: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技术职称的本单位】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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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招标项—目,备案;
【
?。
(二)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三):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 ,。
(四】)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申请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五)》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六)编制投标文】件;
》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八)投标、》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
(?九):公示中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
(十》)缴纳诚信》履约保?证金质押《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职业资?质证书?;
】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原则上执行资】格,后审因项目》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确需采】用资格?预审的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应当进—入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规范运—。。作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因特殊—情况拟放弃》投标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书面【。说明材料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否则视同—串标行为列》为不良记《录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 ,
?
采用资格后审!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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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和本省】制定的标准文本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或: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载明
》。
第二十五【。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各标段?的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
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 ,
第二十六条!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政府投资项目须!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进行投标!报名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第二】十八条 《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政府投】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应报同?级审计主管》部门审?计确认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若发售期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高于州】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第三十一条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第三十二条 【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终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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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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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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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 ,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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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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