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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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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将【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同级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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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 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完毕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到行政监察【机关报告拟》建,项目情况并签署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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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但公告!内容必须《一致 《
第二十!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经依法核》准后可以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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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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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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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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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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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经依法?核准:。后可:。自行组?织招标 》
第二十】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可采?用评审或随机摇号等!方式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并在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应当明《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技术!职称:的本单位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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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招标【项目备案; —
(二!),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三)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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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申请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五)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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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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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
【(,八)投标、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
(九!)公:。示中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
,(十:)缴纳?诚信:履约保证金质押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职?业资质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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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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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原则上执《。行资格后审》因项目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确需【。采用:资格预审的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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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应】当进入?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规范运作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因特殊《情况拟放弃投标【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书面说】明材:料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否则视同串【标行为列为不良记】录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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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和本省制定的标准文!本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或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载明
【
第二十—五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各标段的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
》
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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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政府投资项》目须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进行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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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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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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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政府投《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应报同级审》计主管部门审计【确认:
第【二十九条 》 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若发售期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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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高于州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第三十一】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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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终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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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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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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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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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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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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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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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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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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