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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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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州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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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凡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及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区、乡、镇的水!土保持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工作由—当,地,水利电力管》理机构或者水土保】持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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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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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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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水】土保:持查勘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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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
(四【),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组织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
】 (?五):。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预报和【公告
—。
—(,六,。)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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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取】并,管理水土《流失防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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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农—业、林业《、土地、交》通、:财政、城建、地矿、!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水土保持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划定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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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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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自治州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 自治州的》有关:院校可根据需要开设!水土保持专业—培养水土保持—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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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对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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