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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州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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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凡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及,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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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区、乡、镇的水【。土保持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工作由当地】。水,利电力?。管理机构或者水土】保持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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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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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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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水土保?。持查勘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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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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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组织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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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预报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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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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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取并!管理水土《流失防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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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农业、》林业:、土地、《交通、?财政、城《建、地矿、》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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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水土!保持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划定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
!。第七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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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自治州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 自治州的有关!院校可?根,据需要?开设水土保持—专业培养《水,土保持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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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对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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