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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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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土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城乡规》划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及价?外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三—),擅自向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对!外出售集《资合作建房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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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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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房产管理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并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予以行政处分】
《 ,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产管理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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