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土《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城乡规】划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及价?外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   (《三)擅自《向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对《外出售集资合作建房!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房产管理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并【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予以行政处分  !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产管理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