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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河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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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河道管!理,范,围指河?床、滩地
第【十三条? 禁止?在河道内任》。意修筑港口、—。码头、仓库、工厂】、桥:梁、船?。台、货栈《、泵房、管》道、房?屋、:高渠、高路等工程】确需修筑的》须经市防《。汛部:门审查同《意,。;涉及航《运安全的须经—航政部门同》意并按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现有分散的—码头:、装卸?作业:区应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逐步进!。行调整阻碍》行洪、改变河势【、影响?河道堤?防安全的现有—。设施按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则—定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在河道内任【意,围垦确需围》垦的应作《出,规划设计经市防汛部!门和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已经围垦的在防汛】紧急情况《下需要扒口泄洪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五条— 禁止擅自填堵【河,道和: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未经批准不得在滩!地上堆放土、—砂、石、砖、瓦【以及其他物资
第!十六条 在河道内】。开采:砂、石、《。土须经市防汛部门审!查,同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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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均不得将所使—用,的江河滩地自—行转:让、租?借或改变用途限【期使用的《应按期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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