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堤防管】理 ? , 第六条 堤防管】理,范,围包括   【一、堤身前堤脚【至后堤脚 【 ,   二《、禁脚?地迎水面《。前堤脚算起五十【至一百米滩地不【足五十米《的以滩地为禁脚【。地;背水面后堤脚】算起五十米》背水面有道》路的以道路红线为】界    三、】堤防:工程留?。用地:禁脚地以外二百米 !    四、险工】险段禁脚地险工【险段和缺《土,堤段的?堤防工?程留用?地由市人《民政:府视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五、!地下工程《控制范围迎水面【一百:米背水面五百—。米 第七》条 严禁下列损害】堤防的?行为   一、挖!掘损:坏堤身、驳》岸、护坡、矶—头; 》    二、【在堤身、驳岸、护坡!和矶头?上未经批准》栽设电?杆、打桩、》抛锚、埋设地牛【。堆放物资;》    三、在】禁脚地取土、耕种、!放猪、?。埋葬:。、挖粪窖、铲—草皮、倾《倒垃圾?和废:。弃,物; 《   四、在堤【防工:程留:用地内烧窑、挖【塘;    【五、在矶头》、险工险段安设【系船:设备、停靠船—只;: ,  六、在堤防迎】水面一?百米、背《。水面一百五十米范】围,内打井修建地—下防空工程和未经批!准进行爆破、钻探】 第八条 在堤防!迎水面一百米、背水!面一百?五十:。米范围?内爆破、钻探;在】堤防背水面一—百五十米至》五百米范围内打井、!修建地?下工程、挖》塘、烧窑《;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搭盖房》屋;在堤防禁脚地】内新:建和改?建码:头、:取水工程、泵站【、涵:闸,、通讯、供电和其】他公共设施》须经市防汛》部门审查同》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意见不一致》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   凡经批】准施工作业的工程由!市防汛部门进—行有关?堤防安全方面—。的技术监督 —    — 在确保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对》堤防管理《。范围内?。的现有设施》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 第—九条 禁止铁轮车、!木轮车、履带车和】重型车辆在》堤面行?。。驶雨雪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和紧【急军事?、,公安、救护专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防汛、!公安部门《可根据防汛》或维:修堤防的需要—禁止车辆和》行人在某段堤面、】堤腰道路和与—防汛有关的道—路通行   汽车】、,畜力车等车》。辆确需经常上—下某段堤身的应【报经防汛《部门批准自行—修筑上下坡道 】第,十条: 禁止损坏和随意砍!伐护堤林货场、【码头等作业单位应】对护堤?。林采取切实保—护措施对护堤林进行!。修枝:更新不?得,。削弱防洪能力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破坏【为进行?河道:堤管理和防汛—设,置的水尺、》里程碑、测量标记、!。。通讯设施、护岸工程!、防汛哨《所、仓库、闸板、防!。汛备用的土、砂、石!料以及?分,蓄洪区的一切—防洪: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