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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
《
》 第?二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拖:延开:标或者拒绝开标【 ,
】开,标有招?标人主?持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 —
?。第二:十五条 开标工作】。应包含以下内容 】
(》一) 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员名单; —
—(二:) 确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 《 (三?) :宣读评标办法或标】准及有关纪律—要求;
【 (四)】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 (五)【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完好才能开【启; ?
】(六) 依次开标、!。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
【 ,(,七) 若有招标人标!底公布标底; 【
(!。八):。 ,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
(九)! 开标结束》。 :
第二十六】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批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
第二十七条— :。评标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 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宣【布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推荐主】任委员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 ?(二)?主任:委员主?持评:标工作; —
?。 1、熟悉招标文件!。;, :。
》 2、学《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
,
《 3、根《据需要?成立有关专业组、】工作组?或进行分工》;
!4、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5、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
第二十八—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视为无—效标:按废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二)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
(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字(或印鉴》),的;
! , (:五)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漏投—标人名称标记的; !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报价的;》
(】七)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 (八)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
(九)!。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二十九条 【。评标:计,分采:用个人记名打分【的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对:投标书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人个:人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对》重大问题有分歧时应!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 2》。。.评标?委员会组成及成员名!单;: :
》 3.开标记录; !
:
《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 5?.废:标情况?说明;?
?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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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
: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
《 (二)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也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若《直接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不一致时要!有充足的理由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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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手续拒!绝提:交,或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或签—署合同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由—于招标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定合同《)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 中标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事项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中标项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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