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
?。
第二十条 】评标标准与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与方【法同一?个,项目的同类型—标段评标标准—与方:法必须相同 【
第二十一条【 评?标标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业绩—和资:信,;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勘察总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经历;?组,织机构、人员—、设:备配备;质》量标准及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财务状况;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材—料,供,应计划)《;售后服务等
!
《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评价】的因素和各因—素所占?。分值
第二十!二条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二】十三条 设—。标底时?可采:用招标?人编制的《标底:。也,可采用全《部或部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也可采《用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和】投,标人平均报价—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
》。 不设标》底时按高于或低【于批:准概:算的一定幅度控制】评标价?格,。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