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招 标— ,
《
【 第九条 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
!
?
第十条 】个别项目确需—采,用邀请招标的—必须:按法律?程序报请《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实?施,要依法加强监—督
【
第十一条】。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一!)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
】
?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
(二)》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 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 ?
,
3.—监理单?位已确?定(或同期招标【); ?
—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和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 —
5.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
(三)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 ,
: ?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确定!; ?
,
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 (一)招【。标前招标人》应提出招《。。标申请和《招,标方案逐级报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审查?、批复内容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开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安排招标公告及】发布等 《
?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省发改部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招标公—。告发布至资格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10【天
《
(四《)资格?。预,审按批准的》招标方案的》规定由招标单—。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包括对投标人的廉】政情况的审查—投标人须有》当,地市:级,检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确信《没有违法《行为:和影响廉《政的行为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单位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
? (五)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六)!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现?场答疑、踏勘现场 !
(七)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询问和《函件以书面形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对带】有普遍?性的答复要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 (:八)召开开标、评标!工作预备会议招【标单位在招标前【组建领导机构确定】专门监督人员—确定:开标:、,评标工作细则—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评标工作结【。束前严?格保密 《
《(九)接受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一般》在开标前接受应详细!登记接受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数量、规格! :
(《十)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开标开》标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间隔!不少于20天开【标应在招标人代【表及工作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监督人员都在—。场时当众《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按】照放:弃投标对待 【
?(十一)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候补中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打分表和计算统【计表由招标人—密封存档备查 】
: (十二)定—标招标人成立的【领导: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和候补中》标人
(十!三)中标《结果公示《在公共场合》或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方式
(十!四,。)中标通知经公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 (十五)备案【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报送【招标工作总》结报告经《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备案或报请备【案,内容包括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复,印,件、资?格预审报告、投标文!件购买情《况表、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监《督报告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