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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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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 《 ,
】第十条 个别项【目确需采用》。。。。。邀请招标的必须按】法律程?序报请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实施要—依法加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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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 《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
《
(二《)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 ,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 : 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 !
? : 3:.监:理单位已《。确定(或《同期招标); 【
》 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和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
》 5?.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三)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确定—;
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
(一】)招标前招》标人应?提出招?标申请和招》标方案逐《级报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审】查、批复《内容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开—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安排招!标公告及发布—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省发改部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招标公?告发布至资》格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10天 】
?(四)资《格预审按批》准的招标方》案的规定由招—标单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包括】对投标人《的廉:。。政情况的审查—投标人须有》当,地,市级检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确信没有违法【行,。。为和影响廉政的【行为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单位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五)】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
(?六)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现《场答疑、踏勘现场】
(—七,)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询问—和函件?以,书面形?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对带有》。普,遍性的答《复要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
(八)召开】开标、评标》工作预?备会议?招标单位在招标前组!建领导机构确—定专门监督人员确定!开标、评标工—作细则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评标工作结束前严!格保密 《
(九)接】受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一般在开标》前接受应详细登记接!受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数量【、,规格
【(十)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开《标开标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间隔不少于2【0天开标《应在招标人代—表及工作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监督人员都在场【时当众?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按照放?。弃投标?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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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候补中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打《分,表,和计算统《计表由招标人密【封存档?备查
【(十二)定标招标】人,成立的领《导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和《候补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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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中标结果公》示,在公共场合》或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方式 》
(》十四:)中标通知经公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十五】)备案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报,送招标工《作总结报告》经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备案或报请【备案:内容包括《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复印:件、资格《预审报告、投标文件!购,。买情况表、》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监督【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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