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行政监督与!管理: :
— 第?五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其】监督和管理工—作受监察等部—门监督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参与招《投标监督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行政监督职责【
?
,。
(】一):督促贯彻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审查招标申请、】招,标方案、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等;
!
: (三)监督招标!人按规定的招标方式!和批:准的招?标方案、程序招标】;
》 (四》),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
】。 (五)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对:。发现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经【初步确认有》权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暂停开标【、评标?、宣布评标》结果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进—行否:决;
— ?(六)受《理招投标活》动投诉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七!)审查、转报招标】人招标工作》总结和备案材料;】。
《 (八)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 ,。(九)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 ,
第七【条 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
(一)!未按:已核准事《项进行招标的—;
《
? (二)《开标、评标》、定:标工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三)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 (—四)评标标准和办法!与,招标文件《有不:符或重大差异的;】 , ,
? (五)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
— , (六)经评—标委员会会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将处【理决定通《知,招标人?应对严重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进行公告 —
:第八条? 监督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准?确掌握?招投标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严格监督公!正,无私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果》断制止?违法、违纪行为【如果监督《不力给招投标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