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资金管理— , : 第十六】条 : ,建设项?目,资金包?括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及投工投》劳折资以及其—他来源资金 】 第十七条 ! 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20!09〕34号)执行! , ? 第十八条 —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通过省、市》。两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县(!区)财政资金专【户后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县级报账管理—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中央和》省,上,补助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完成开【工报批手续报项目办!审查后?财政部门预拨付30!%的启动资》金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在项》目办申请报帐累计报!账资金不超过80%!待县级?项目自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2!0%:的资金 第!二十条 《 ,县(区)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的项!目管理经费做为【项目方案编制、勘】察、设计、评审、】建设管理、组织验收!等费用?项目管理《经费不?得挤占中央专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