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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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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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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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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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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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建:筑业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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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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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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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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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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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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