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听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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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决定》处罚前,案件承办】人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送发?当事人
!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 ,㈠当事?人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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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
《 》㈢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罚款】数额;
!。 ㈣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㈤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决定的日期—并,加盖公积金中心【。公章
—。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或】者在: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要?。求,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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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及,时组织听证,并在】听证举行七日前【填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有关事项【
《 ,。 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时【,应当要求当事人在!告,知书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听证】延期的,可以—延,期一次;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事先!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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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听证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 ,第,二十七条 》听证参加《。人包括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以及》该案调查人
】 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应当在?。举行听证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
】 第二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举行!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将听证的内》容、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公—积金中心住》。所地以书面形式公】告,
— 第二十九条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决: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
— ,第三十?条 听证应当设专】人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涂改:处应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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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应当根据!书面意见和听证笔录!,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不要求听证!或听证后做出处【罚决:定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制行政处罚决定书!,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 ㈠当事人名称】、地址;
! :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 ㈢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罚款数额;—
㈣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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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并加盖公积金【中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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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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