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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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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承办人员!根据调查结果—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行政处罚监督小!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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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监!督小:组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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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案】件管辖?权;
!㈡单位基本情—况;
【 ㈢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㈣定性是否》准确:。;,。
㈤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
? ㈥《程序是否合法;【
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监督小组应当视!不同情况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
: ㈠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 : :。 ㈡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正;
— ㈢—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 : ㈣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 ㈤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
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
: 《 ㈠确有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决定行政处】罚;:
: , , ㈡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或者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有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 :。㈢当事人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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