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 管口组对与焊【接
10!.2.1 》 管口组对的—。。坡口:型式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
10.》2.2 不等【壁厚对焊管端宜【采用加过渡管—或坡口过渡处理措施!壁厚差小于或等于2!mm时可直接焊接】大于2mm时应采】用内削边处理内坡】角度宜?。为14°~30°】
《
10.2.【3, 使用对口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优先选用《内对口?器不具?备使用内对口器条】件,时,可选用外《对口器;
—
,
— 2 使用内【对口器时应》在根焊完《成后拆卸和移动【对口器移动对口器时!管子应保持》平衡;
—
:
3— , 使用外《对口:。器时应在根焊完【成不少于管周长5】0%后方可》拆卸所完成的根焊】应分为多《段且:应均匀分布
!
10.2.4 !。 管道?组对应符合表10】.,2.4的《规定
?
表10】.2.4 管【道组对规定
【
?
:
1—0.2.5 【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焊,条应无破损、—发霉、油污、—锈蚀:焊丝:应无锈蚀和折—弯焊剂应无变质现象!保护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
: 2 — 低氢型焊条—焊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烘干、《保存及使用;当天】未用完的焊条应回】收存:放重新烘干》后首先?使用重新烘》干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 ,。 3 ? 自保护药芯焊丝】不应烘干纤维素焊】条不宜烘干;—
:
4! :焊丝应在焊接—前打开包装;当日未!用,完的焊丝《应妥:善保管防止污染;
!
?。
《。 :5 ?应采用有效手段确】。保焊接气体的纯【度、配比和含—水量等?指标符合要求;
】
《
6— 在焊接过程中如!出,现焊条?药皮发红、燃烧或严!重偏弧时应》立即更换焊条
!
:
10.2.6 】 焊接过程中对于管!材和防腐层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施焊时不《应在坡口以外的管】壁上引?弧;
《
》 : ,2 :。 焊机地《线与管?子连接应《采用专?。用卡具防止地—线,与管壁产《生电弧而烧伤管材】;
】 : 3 ? 对于防腐》管焊前应在》焊,缝两端的管口缠绕】一周宽?度为0.5m—的保护层
》
,
《10.2《.7 焊前预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预热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
,
《 2 —。当焊接两种具有不】同预热要求的—材,料时应以预》热温:度要:求较高的材料为【准;
《
【 3 预》热宽度不《应小于坡口两侧各5!0mm应使用测温蜡!笔、红?外,线测温仪等测—温工:具测量;
—
— , 4 管口—应均匀加热;
!
《 5 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宜采《用电加热进行预【热
1】0.2.8 — 管道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管道焊接》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
2 【 根焊?完成:后应立?。即进行热焊;
【
:
,
—3 焊道》接头应进行》打,磨相:邻两层的接头不得重!叠应错开3》0mm以上;
】
《 《4 各焊道宜连续!焊,接焊接?过程中应控制道间】温度;
【
》 5 焊道上的】焊渣在下一道焊接】前应:清除干净;
!
6【 :焊口宜?当日焊完当日—不能完成的》应至少完成管壁厚】的50%且》不应:少于3?层;
】 7》 :在,焊接作业中焊—工,应对自己所焊的焊道!进,行自检和修补—工作每?处修补长度》不,应小于50mm
!
:
,
10.2.9【 焊?口焊完?后应清除表面焊渣和!飞溅
》
10.2【.10 《 ,对需要后《热或热?处理的焊《缝应按?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
《
10.《2.:11 《每日作业结束—后应将管线端部管】口临时封堵遇—。水及沟下焊管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1】0.2?.1:2 焊《口应有标志焊—口标志应包括工程】名称缩写、标段【号、桩位号、流水号!标志:可用记号笔写在距焊!口,(油、气《流动方向下》游)1m处防—腐层表面并》应同时?做好焊接《记录
】10.2.13 】 ,焊缝返修及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所有带裂纹的焊】缝应从管《线上切除焊道—出现的?。非裂纹?性缺陷可直接—返修;?
【 2《 :焊缝返修应使—用评定合格的返【修焊接工艺》规程焊缝在同一【部位的?返修不应超过2次根!部只应返修1次返修!后宜按原《标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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