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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委: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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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 实行专家评委上】岗培训制度》凡,在本市范《围内取得《资格证书的专家评委!必须经上岗培训【合格后?才能获得《聘用聘用期》为两年聘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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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委应定期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和评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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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立专家评委》个人信用档案制度每!次评标结束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有关监督人员】应对评委的工作态】度、评标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记录如实】填写:评委工作情况考【评表进入专家评委个!。人信用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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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评委!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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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考,核中专家评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可立即将其清退】出,评委:名册予以公告并【视其情节轻重—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评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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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专《。家接到通知后一年内!。累,计有五次迟》。到,、早退、不》。参加: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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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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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四》)接受贿赂或—谋取私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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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考核中不存!在上述情况但不能履!行评:。。委,义务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专家评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在》年度考核中作为不合!格予以解聘并将其清!退出评委名》册,同时:。定期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补!充,进,入评委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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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消资格的《专,家评委不得再次申请!评,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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