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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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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施【工招标可以》实行全部工程—招标分?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招标和特》殊,专业:。工程招标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八条 施工》招,标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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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凡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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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邀!请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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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议【标,对抢险救《灾工程、涉及—保密的工程及依【附主体结构的续【建工程等不宜—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工程》经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选择二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协议定标 》
第九条 施工!招标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建设用地—已依法征《用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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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持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或能够满足标价计算!要,求的设计《文件;? :
—(三)建设资金【能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四:)主要?材料、设《备已落实或明确供】应方式和来源—;,
【
(五)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已经接通《拆迁、?障碍物清除已经【完成(委《托承包?方承担的除外—)
第—十条 施工》招标由建设单—。位依照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选择、确定投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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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
(三《。),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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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中介!机构代理《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单位组织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组?织招标工作机构或办!理委托招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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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项?目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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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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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
(六)《向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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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标审查投标书】;,
(!八)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
(九》)将定标结果—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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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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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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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计划批准文【件,、工程名称和地址】、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现场》条件、计《划开竣?工日期、总工期【。及工程发包范围、发!包方式、《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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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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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机构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工程】款支付方《。式及结算办法—;
】
(四)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及价差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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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主要条款—
】(六)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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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照评标?规,则确定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
(八)!。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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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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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规—
第十四》条 招标单》位应将?编制的招标文件【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改或补!充的招标单》位应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并】在,投标:日期截止前》7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
招标单位组【织答疑后应将—答疑内容书面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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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送达或收取招标投】标文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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