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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必:。须,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有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承担下列职责
】 :(一:),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使《决策职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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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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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有:关金融业务》和相关?手续:情况;
— (四)督【察各:市(州、林区)、】直管市?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的情》况;
【 (五)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
? (六)督促各市(!州、林区)、直【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上报财》务,。和会计?报表、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统《计、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按年度》向社会公布》的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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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督促清理回收单位、!项目贷款;纠查新出!现的:违规:挪用行为;监督贷款!发放和国债购—。买防范风《险隐患 《
(八)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对各中心【。公积金运营》进行静态和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对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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