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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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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必须遵守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有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承担下列职责
! (:一):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使决策职能情况!;
!(,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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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有关金融业【务和相?关手:续情况;
! (:四):督,察各:市(州、《林区)、直管市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的情况;
! (五)《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六)!督促:。各市(州、林—。区)、直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上》。报财务和会计报【表、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统计》、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按年度向《社会公布的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
(】七)督促清理回收单!。位、项目贷款;纠】。查新出现的违规【。挪用行为;监督【。贷款发放和国债购】买防:范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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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对各中心公积金】。运营:进行:静态:和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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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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