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面规划、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 ,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