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面规划【、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