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0-2010(2015年版) 建标库

附录F  板柱节点计算用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

F.0.1  在垂直荷载、水平荷载作用下,板柱结构节点传递不平衡弯矩时,其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由两部分组成:

    1  由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减去柱顶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即Fl

    2  由节点受剪传递不平衡弯矩而在临界截面上产生的最大剪应力经折算而得的附加集中反力设计值,即

    本条的公式(F.0.1-1)、公式(F.0.1-3)、公式(F.0.1-5)就是根据上述方法给出的。

    竖向荷载、水平荷载引起临界截面周长重心处的不平衡弯矩,可由柱截面重心处的不平衡弯矩与Fl对临界截面周长重心轴取矩之和确定。本条的公式(F.0.1-2)、公式(F.0.1-4)就是按此原则给出的;在应用上述公式中应注意两个弯矩的作用方向,当两者相同时,应取加号,当两者相反时,应取减号。

F.0.2、F.0.3  条文中提供了图F.0.1所示的中柱、边柱和角柱处临界截面的几何参数计算公式。这些参数是按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93的规定给出的,其中对类似惯性矩的计算公式中,忽略了项的影响,即在公式(F.0.2-1)、公式(F.0.2-5)中略去了项;在公式(F.0.2-10)、公式(F.0.2-14)中略去了项,这表示忽略了临界截面上水平剪应力的作用,对通常的板柱结构的板厚而言,这样近似处理是可以的。

F.0.4  当边柱、角柱部位有悬臂板时,在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可能是按图F.0.1所示的临界截面周长,也可能是如中柱的冲切破坏而形成的临界截面周长,应通过计算比较,以取其不利者作为设计计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