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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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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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为?满足建筑《。方案并从根本—上保证结构安—全设计的《内容应在《以构件设计》为主的基《础上扩展到》考,虑整个结构》体系:的设计本次修订补充!有关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结构—方案:、内力分《析、截面设》计、连?接构造、耐久性、】施工可行性及特殊工!程的性能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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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及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规定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分项系【数的形?式表达包括结构重】要性系数、荷—载,分项系数、材料性】能分:。项,系数(材《料分项系数有时直接!以材料的强度设计值!表达)、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构件】承载力调整系数)等!对难于定量》。计算的间接作用【和耐久?性等仍采用基于经验!的定性方法进行【设计
】 《本规范中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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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对】。混凝土结构极限状态!的分类?系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确定《的极限状态仍分【为两类但《内容比原规范有所扩!大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中增加了结构防!连续:倒塌的?内容;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中增—加,了楼盖舒适度的要】求
3.!。。1.4? 本条规定了确】定结构上作用的原则!直,。接作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确定—;地震作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确定;对于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构件以!及预制构件、—现浇结构等应按【不同工况确定相应】的动力系数或施工】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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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混凝土结构的!疲劳问?。。题主要是吊车梁构】件的:疲劳验?算其设计方》法与:吊车的工《作级别和《。材料:的,疲劳强度有关—近年均?有较大变化当—设计直?接承受重级》工,作制吊车的吊车梁】时建议根据工程经验!。采用钢结《构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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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增加?了对:间接:作用的?规定:间接作用包括—。温度变?化、混凝土收缩与徐!变、强迫位移、环境!引起材料性能劣化】等造成的影响设【计时应根《据有关标准、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确定通常仍》采用经验性的构造】措施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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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罕?遇自:然,灾害以及《爆炸:、撞击、火》灾等偶然作》。用以:及非常规的》特,殊作用应根据有关】标准或由《具体条件和设计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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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由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确》定本条仅补》。充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构件的安全等级!。对破坏引起严重后】果的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宜适当?提高安全等级、【加大构件《重要性系数;对【一般结构中的次要构!。件及可更换构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其重要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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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设计应根—据现有技术条件(材!料、工艺《、机具等)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对特殊结》构应提出控制关【键技术的要求以达到!设,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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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各类!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并!不一:致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规定取用相应的!荷载设计值及耐久性!措施均应依据—。设计使用年限确【定,改变用途和使用环境!。(如超载使用、结构!开洞、改《变使用功能、—使用环境恶》化等)?。的情况均会影—响其安全及使用年限!任何对结构的改【变(无论是在建结构!或既:有结构)均须经【设计许可或技术鉴定!以保证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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