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0-2010(2015年版) 建标库

3.2  结构方案

3.2.1  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用合理的结构体系、构件形式和布置;

    2  结构的平、立面布置宜规则,各部分的质量和刚度宜均匀、连续;

    3  结构传力途径应简捷、明确,竖向构件宜连续贯通、对齐;

    4  宜采用超静定结构,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应增加冗余约束或有多条传力途径;

    5  宜采取减小偶然作用影响的措施。

3.2.2  混凝土结构中结构缝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结构受力特点及建筑尺度、形状、使用功能要求,合理确定结构缝的位置和构造形式;

    2  宜控制结构缝的数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设缝对使用功能的不利影响;

    3  可根据需要设置施工阶段的临时性结构缝。

3.2.3  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接部位的承载力应保证被连接构件之间的传力性能;

    2  当混凝土构件与其他材料构件连接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

    3  应考虑构件变形对连接节点及相邻结构或构件造成的影响。

3.2.4  混凝土结构设计应符合节省材料、方便施工、降低能耗与保护环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