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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采暖费收—。缴
》第二:十三条 城》市供热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并举行听!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直接《或委托其它》单位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热—用户收取采暖费【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向购房人移!交的房屋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热用?户可:一,次性交纳采暖费【也可分期交》纳但:每年:11月30日—。前应当交《纳本采暖期采暖【费的百分之五十采】暖期结束前应当全部!交清:本采暖期采暖—费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二部制!热价交纳采暖费热用!户在每年11月30!日前应?当交纳本采暖期【基础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按】照实际用热》量进行结算
【第二十六条》 经:测量确认供热温度】达不到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至供热温—度达标?。期间为?室内温度不合格【天数
室!内温度?。。不合格天数内—不属于?热,用户责任的采暖费】按百分?之,五十计?。。收同时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热【用户应当按规定全】额交纳采暖费
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停止使【用供热?设,施1个采暖》期以上的(含1【个采暖期《)可以?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保修》期,内,除外)热用》户应在采暖》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采取停暖措施热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按采:暖,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交纳?费用
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保障统筹》金制度
— 供热保障统筹!。金专项用于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及其他—供热系统《技术改造、供热资】源整合、《燃料结构《。调整:的补助资金及供【热应急保障
! 城市供热保障】统筹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二十九?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收取的供热!增容费的《使,用进:行,监管
供!热增容费《。专项用于热》源和主管网的建设及!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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