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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活《环境保护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等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治理,纳入本】行,政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应《当将实施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的—情况和?目标:责任制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第二十四!条 在居民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区、城!乡,景观区等环境敏感】区,禁止新建、扩】建,污染环境的工—业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搬迁
—禁止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设立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和,。产生环境噪声、振】动污染?的饮食、《娱乐业等经营—项目,原有》项目应当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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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从事切割、机【械锤击,《露天装卸或者堆放】水泥、石灰、—粉煤,露天》喷,漆或:者屠宰?、水产品加工、【塑料制品《生产、生物发酵等】产,生环境噪声》、粉尘?、恶臭污染的—营业活?动
(—二)在?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 (三)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考、高考《考,试期间,在考点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从事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环境的活动;】因抢险?作,业或者生产》工艺:确需:作,业的:,应当报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
? (四)排污单】位将废油、潲水油以!及其他含《油废物,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
—。(五)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在【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饰、装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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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城市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等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使用其他!。产,生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 (?七)在城《市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
(八【。)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娱乐、聚会】等活动,《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九)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十)商业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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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功】能区:划,,限制新建、扩建产!生烟 (粉)尘的燃!煤设施
【工程施工、建—筑拆除、道路—运,输、园林《绿化、清扫保洁等】作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环境
第二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其他塑《料购物?袋,,防止?塑料制品《污染环境
第二】十八条 《。人,口密:集区域的建》筑物整体或者墙【面,使用:的,外墙:体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产生污【染
第二十九条 !建设、环保、质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防—止,挥发性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 公共场所建【筑物的室内装修等】,应当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
第三十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体》系
? :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时,应?当考虑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场等企【业污水的《接纳和?处理,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保护农村—环境:,并监督实施
!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村民委员会—。开展生产生活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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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农村【环,境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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