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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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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对—于违法建筑除符合法!律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予以保留或没收外必!须拆除
— 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规:划,部门应建立集体会】审制度?从严审核说》明,理由提出意见—并,报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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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就】相关建?筑,。。设施: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提出:的,书面询问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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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违法建筑行为—立,案后应在法定的【最短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法律没有规【定,时间的应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由?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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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拒?不承担的由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十二!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同《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 在?当事:人自行拆除期限【内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和相关巡查!单,位应当明确专人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抢建行为!
第三十【三,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依法责令】违法建筑当事人停止!施工当事《人拒不停止施—工的:应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制止必要时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停止—施,工用电用水》
第三十四】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和违法建—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在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中要积极配合不】得敷衍塞《责违法建《。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强制拆除相!关工作?由违法建筑》查处部门或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除
第三十】五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拟定工作方】案对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并由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违:。法建筑?。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签的违【。法建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违法建筑当事【人所在单位代表签】字见证并《。依法办?理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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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在,征地:拆迁中?对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 对屡拆屡建或!者有组织实施违【法建筑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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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立—案的违法建筑案【件应当在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和举报群众【
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每》半个月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书面报【告,违,法建筑的控制和【查处情?。况市: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做好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违法建筑管理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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