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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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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对于违法建筑除符合!。法律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予以保【留或没收外必—须拆除?
:。 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规划部门应建立【集,体会审制度从严【。审核说明理由提【出,。意见:。并报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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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就相关建筑设施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提出:。的书面询问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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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违—法建筑行为立案后】应在法定的最短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法》律没:有规定?时间的应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由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拒:不承担?的由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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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同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 在当事《人自行?拆,除,。期限内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和—相关巡查单》位应当明确专人【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抢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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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依法!责令违法建筑—当事人停《止施工当《事人拒不停止施工】的应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制止—必要时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停》止施工用电用水【
《第,三十:四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和:违法:建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在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中要积极配合【。不得敷衍塞责—违法建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强制拆《除相关工作由—违法建筑《查,。处部门或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除?
《第,三十五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拟—定,工作方案《对,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并由?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违法建筑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签的:违,法建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违法建筑当【事人:所在单位代表—签,。字见证并依法办理现!场公证
第三!十六:条在征地拆迁中对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对屡拆!屡,建或者有组织—实施违?法建筑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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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立】。案的违法建筑案件应!当在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和举报群》众
— 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每半个月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书】面报告违法建筑的】控制和查处情况市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做好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违法—建筑管理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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