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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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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对【于违法建筑除符合】法律: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予以保留或没!收外必须拆除
】 《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规】划部门?。应建立集体会审制】度从严审《核说明理由提出意见!并报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就《。相关建筑设施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提,出的书面询问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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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违》。法建:筑行为?立案后?。应在法定的最短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法—律没有规定时—间的应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由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拒《不承担的由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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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同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 ? 在当事人自行【拆除期限内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和相关巡查!单位应当明确专【人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抢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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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依法责?令违法建筑》当事人停止施工【当事人拒不停止施工!的应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制止必要!时,。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停止施《工用电用《水
第三十四!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和违法?建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在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中要积极配】。合,。不得:。敷衍塞责《违法建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强:制拆除?相关工作由》违法建筑查处部门】或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除
】第三十五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拟定工作方案】对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并由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违法建筑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签的?违法建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违法建筑当—事,人所在单位代表签字!见证并依法办理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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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在】征地拆迁中对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 , 对屡拆屡【建或者有组织实施违!法建:。筑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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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立?案的违法《建筑案件应当在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和举报群众
】 《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每半个—月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书面报告》违法建筑的》控制和查处情况市】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做好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违法建筑】管理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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