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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巡查 第!十六条建立违法【建筑巡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责成所属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按辖区!和管理范围划定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单位、巡查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第十七条《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制度并对—下列区域实行—重点巡查《    (一【)主次干《道、公共绿》。地、重要《景观地带;   ! (二)党政机【关和部?队驻:地、大专院》校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周边;    (!三):湖泊及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周?边;:  ?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它区域 《 , 第?十八:条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派》驻社区的执法—。人员应?协同:街道、社区居委会】。作好违法《建,筑的巡?查、控制工作发【现,新建、抢建违法【建筑的应及时制止】和报告?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建立执法人【员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考核 《。 第十《九条规划《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严把放—线、:验线:、规划验收等各【个,环节:。发现:违反许可规定的建设!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 ,   ? 规划部门应当【将核发、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抄送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和工【程,所在地的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明确工《。。程巡查责任》。人 ? 第二十条国【土资源、《交通(港口)、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制】定巡查控《管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责任区域、巡查!时段和巡查重点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第》二十一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巡查工作】要形成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巡查:。控管效率负有违法建!筑巡查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责任区?域,和时段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二)发现违法【建筑应及时制止【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三)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发》现,违法:建筑的应立即报【。告所:属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发现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建筑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立【即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报告;!    (四)】发现堆有建筑材【。。料的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 【第二十二条市—。、区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建?立违法建筑》举报制度《为举:。。报人保?密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做到!。有报:必记:。。、有记必《查、有查必处、有案!必结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建筑行为【对举报属实的根据举!报制度给《予举报人奖励 】 第二十三条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接到街道巡】查人员报告或—群众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报告 》 第二十《四条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告或群众!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查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同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确定:违法建筑的查处部门!并向确定《。的查处部门移—交相关调《查资料查处部门【为乡镇政府的—。由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 《 第二?十五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的违【法建筑相关调查【资料应及时》立案不得再》自行移交 》 第二十六条违!法建筑的查处部门之!间发生执法管辖不明!或者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的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或》者书面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申请!裁决经?市工作?协调办公室》裁决确定的》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应!。立即立案查处  !   ?争议解决期间由【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确定的原《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不得停止对违法【建筑的监控》。措施 第二十!七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其他》部,门实施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市、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信息平台负责收集】、整理和通》报相关信息 【    负有—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责任的单【位,应当配合《工作协调《办公室?做好违法《建,筑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