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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巡查 !第十六条建》立,违法建筑巡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责成所属【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按辖区和管理】范围划定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单位、《巡查: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 : 第十七条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制度并》对下列区域实—行,重点:巡查  》  (一)主次干】道,。、公共绿地、—重要:景观地?带;   — ,(二)?党政机关和》部队:驻地:、大专院校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周边;   】 (三)湖》泊及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周边; 【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它—区域 ? ?第十八条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派驻社区的!执,法人:员应协同街道—、社区居委会作好】违,法建筑的巡》查、控制工作发现新!建、抢建违法—建,筑的应?及时制止和报告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建立执法【人员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考核 】第,十九条规划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严把《放线、验《线、规划验收等各个!环节发现《违反许可规定的【建,设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规划部门应当将核发!、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抄送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和工程所在】地的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明确工程巡查—责任人 第二!十条:国,土资源、交》通(:港,口)、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制—定巡查控管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责任区域、巡查【时段和巡《查重点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第二十一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巡查工作《要形成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巡?查控管效《率负有违法建筑【巡查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责任区域和时段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二【)发现?违法建筑应及—。时制止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 ,  : (三)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发《现违法建筑的应立】即报告?所属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发:。现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建筑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立即《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报,告,; :    《(四)?发现堆有建筑—材料的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 ! 第?二,十二条市、区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建立违法建》筑举报?制度为?。举报人保密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做到有报必》记、有记必查、【有查必处、》有案必结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建筑行为对举】报属:实的根据举报制度】给予举报人奖励 】 第二十—三条: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接到街道巡—查人:员报告?或群众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报告 第【二十四条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告或群《众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查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同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确定?违法建筑《的查处部门》并向确定的查—处部门移交相关调查!资,料查:处,部门为乡镇政—府的由?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 第二十五】。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的违法】建筑相关调查—资料应及《时,立案不得再自行【移交 》 第二十六条违法】建筑:的查处部门之间【发生执法管辖不【明或者?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的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或者:书面:。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申请裁【决经市工《作协调办公室裁【决确定?的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应立》即立案查处》 :。 ,   争议解—。决期间由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确定【的原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不得停止【对违法?建,。筑的监控措施 【 第二十七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其他部—门实施?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部门依法查!处 《。 第二十八条市、】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信息平台《负责收集、整—理和通报相关信息】     负【有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责—任的单位应当配合工!作协调办《。公室做好违》法建筑?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