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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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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建立违法建筑巡【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责成所属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按】辖区和管理范围划定!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单》位、巡查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第十】七条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制—度并对下列区域【实行重点《巡查:
(一)主!次干道、公共绿地、!。重要:景观地?。带;:
《 (:二)党政机》关和部队驻地—、大专院校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周》。边;
》。 (三)》湖泊及?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周边;
】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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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派驻社区的执法人员!应协同街道、社区】。居委会作好违法建】筑的巡查、控—制工作发现新建、抢!建违法建筑的应及时!。。制止和报告》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建立执法人员—。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考核
第十!九条规?划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严《把放线、验》线、规划验收—等,各,个环节发现违反【许可规定的建设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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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部门应当将】。核发、?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抄送—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和!工程所在地》的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明确【工程巡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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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国,土资源?、交通(港口)、】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制定巡查控管【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责任区》域、:巡查时段《。和巡查重点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第二十一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巡查工作】要形成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巡查控管效率负有】违法建筑巡》查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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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责,任区域和时段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 (?二,),发现违法建筑—应,及,时制止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三)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发现违【法建筑的应立即报】告所属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发现!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建筑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立?即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报【告;
》 (?四,)发现堆有建筑材】料的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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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市、】区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建立违法建筑举】报制度为举报人保】。密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做【到有报必记、—有记必?查、有查必处、【有案必结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建筑行】为对:举报属实的》根据:举报制度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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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接到街道!巡查人员报告—或群众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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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市《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告或群众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查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同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确定》违,法建筑的查处部门并!向确定?的查处部门》移交相?关调查资料查处部门!为乡镇?。政府的由区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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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的】违法建筑相》关调:查资料应及时立案】不得:。。再自行?移交
第二十!六条违法建筑的查】处部门之间发生【执法管?辖,不明或者《对,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移!交的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或者】书面:向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申请裁!决经市工作协调办】公室裁决确》。定,的,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应立—即立案查处
!。 争议解决—期间由市工作协调】办公室?确定的原违法建筑查!处部门不得停止【对违法建筑的监【控措施
第】二十七条违》法建筑查《处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其他部门实施【。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市、—区,工作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信息平台负》责收集、整》理和通?报相:关信:息
负有!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责任的单位应当配】合工:作协调办公室做好违!法建筑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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