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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章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发】包双:方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 ?。 : :第十七条 竣工【结算成果文件—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方报备案机】。构备案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第十八《。条 备案《。。机构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竣工结算价的确定】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结—算,。。价的编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责成当》事人改正不》改正的不予以备【案 ? 第【。十九条? 竣工结算价—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    【1. 施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  》2. 承发包双方】编制和审定的结【算文件; 》 ,    】3. 编审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与前相同时免!。除);   ! , 4.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 : 5. 施工【签证:、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图纸【答疑;  】  《 6. 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 : 第二十条 !在竣工结《算备案?事项:中如建设项目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待有关部门处—理,后再办理竣工结算】备案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