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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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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发包双方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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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条《 竣工结算成果文件!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方:报备案?机构备案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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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备案机?。构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竣工结算!价的确定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结算价的编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责成当事人—改正不改正的不【。予以备案
》
第】十九条? 竣工结《算价: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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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施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2.! 承发包双方编制和!审定的结算文—件;
【 ,
:。 3. 》编审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与前相同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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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
【 ,5. 施《工签证、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图纸答《疑;
?
,
》
6. 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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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竣?工结算备案》事项中如《。。。建设项目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待有关部》门处理后再办理【竣工:。结算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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