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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发包双方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第十七条 竣工结】算成果文件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方报备案机构备案!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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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备案机】构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竣工结算价的!确定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结《算价的编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责成【当事:人改正不改正—的不予以备案
!。
第十九】条 竣工《结算价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 :
1.【 施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 2. 承》发包双方编制和审定!的结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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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编审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与前:相同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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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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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施工签【。证、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图纸答疑;》。
【
6. —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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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竣工《结算备案事项中如建!设项目?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待有】关部:门处理后再办—理竣工结算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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