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时确定的计价方【法、调价原则和【承发包价格
!
第十三条】 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的7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备案机?构备案否则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备案:后的施工合同依【法变:更,、补充或解除—的应及时《报备案机构备案【
—。 第十四条— 备案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计价办法、调—价原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合同价—款是否与《中,标价:相符合同约定是【否全面明确》合同文?本是否采用标—准示:范文:本等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责成!双方改?正达到要求后—再予以备案
!
:。 第?十五条? 施工合同价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 1?.,。 施:工合同;《
—
2.》 中标通知书—;
—
《3. 中标》人的商务标经评审】原件及电子数据(内!容同标底文件)【;
》。
《。 ,4,. 提供《中标人商务标编制】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