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 【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 第十九条 】。兴建乡(镇》)村:企业必须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二十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