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 第八条 拆【迁房屋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九!条 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建设用地【审批通知书; 【   》 (四)办理!存款业务的本—市,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    】。(五)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拆】迁计划应当包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工程《量,、占地面《积、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费用概算、工程【开工时间、工程竣工!时间等;《。拆迁方案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性质】、用途、面积、权属!和,拆迁:地段区?位、:还建方式、安置房地!点、临时过》。渡方式、拆迁资【金落实情《况、:拆迁:的实:施步骤和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属现【房安置的应提—供安置房屋》的,权属证明资》。料  —  ?。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实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市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拆迁人;已经】。过拍卖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房屋拆?迁,的由竞得《人作:为拆迁人《 】第十: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以及搬】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拆迁期限》经批准延长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予以!公,告拆迁期限届满、】拆迁人未申》请延期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失效;》需要继?续拆迁?的应重新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 , 拆迁—人需:要变更拆迁范围的应!当重新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二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委托方式交!由拆迁单位实施拆】迁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 ? 房:。屋拆除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拆除《施工单位《在实施拆除工程【时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施工责任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 第】。十三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拆【迁业:务 《    《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在实?施拆迁前《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 , :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估价机构》名称和初步估—价结果等事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第》十五: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建筑面积、结—构,、楼层、户》型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产权调换》差价、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一)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已进行安置【的;    !。 (《二)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托管房、代管【房; 》    — (三)单位自管】公房   】 ? ,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使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 ! ,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为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依照本细—则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成有执】法权的?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下列【房,屋拆迁前除》应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审补偿安置》方案外拆迁人—还应:就被拆迁房屋的现】状、相关资料—、评估报告等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和办:理补偿?款提存手续 —。    】 (一)房屋产权不!明确的; 》 :   ?。 (》。二)房屋《所有权人不在本地】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    (!三)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    】 (四)房—屋,产权正在诉讼的【;    】 : (:五)代管房屋— 《 《第十九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按照国家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 实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审核监《。。管制度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并由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接受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三方签订监管协议!明,确资金监管数—额、:使用程序和违约责】任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全【部被拆迁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所需的资《金数额拆迁人提【。供产权调换现房的可!适当计减《监管:资金数额 —  ? ,。 , :。 在拆迁安置实【。。施过程中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确】定具体资金》监控数额  !  《 监管?的安:置资金?应专款用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 第二—十一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房—屋拆迁?变更:和补偿安《置资金监《管转移手续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 第》二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自!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房屋;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    》 (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营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户口迁入手!续, 《   《 :对违反本《规定从事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三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加强对拆》迁单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    》 拆迁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证书—并接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年度考】核验:证未:取得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城【市房屋拆迁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转让?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证书 》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使其具备—相应的?法律、业务知—识持证上岗》 第!二十:四条 拆迁范—围内:房屋全部拆》迁完毕(根据—规划:需要保?留的除?外,)后拆迁人应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认并!。到房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 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向拆迁人》收取管理费实—行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