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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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 (一?),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未经审》批改动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的;
《 :。(二)燃气》经营企业不履行对】燃气设施的日常巡】查、定期安全检【查、指?导帮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以及答!复处理用户查—询、投诉等职—责的:;
(三—)燃气经营企业拒】绝,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气向》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擅自降压】、停气、停业—、,歇业或?者不遵?守暂停供气、恢【复供:气时限规定》的;
(四)从!。事瓶装燃气经营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 , (五)《销售燃气燃烧器具不!按规定提供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的,;
(六)燃】气,用户: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
!第四十?四条 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二)未组织—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的;
! (三)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公【众有关投《诉、举报查处燃气】经营违法行为的;】
?(四)未严格履行】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燃气事故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