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六【章 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指导设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当地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承担  》 乡级人民政—。府依托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村设调解员 】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定, 第五十四—。条 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村民委员《会和乡级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对生产季【节性:强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裁定先行《恢复生产 —第五:十五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越权发?包土地的《;   》。(二)约定的承包期!不,符,合法:。定期:限的:。;   (三)】。未按照法定》程序发?包的;   【(四)?剥夺、侵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五)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  》。 (:六)未?经法定程序调整或者!。收回承包地的; 】   (《七)擅自变更、解除!或者:扣留承包方的承包】合同:的;:。  ? (八?)未按照规定申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扣留或》者擅自?更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   ?(九)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 (十)侵占、截留!、扣缴、挪用—承包:方流转收益的—;   (—十一)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承包方或者流】转受让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者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包方【占用应当《交回的承包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公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职权非法!干,涉土地承包强制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二)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颁发—、变更、《注销、撤销等—相关手续的》;(:。五)不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土地》承包的投诉、举报的!;(六)《无法定依据收取费用!的;(七)非法【征收、征用》、占用?承包地的《;(八)截留、侵】占、挪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惠农补贴以及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的;《(,九)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