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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指导设】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当地—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承担   乡!。级,人民政府依托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村设调解员】  :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定— :第五:十,四条 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村》。民委员会和乡—级人民政府调解 !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对生产季节性强【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裁定先》行恢复生产 【第五十五《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越权》发,包土地的;   !。(二:),约定的?承,包期不符《合法定期限的—; : ,  (三)未按照】法定程序《发包:的; ?   (四)剥夺】、侵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 ,  :(五)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 ?  (六)》未经法定程》序调整或者收回【承,包地的?;   (七)】擅自变更、》解除或者扣留承【包,方的承?包合同的;》   (八)未】按照规定申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扣留或者—擅自:更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 (九)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 ,。   《(十)侵占、截留】、扣缴、挪用承包方!流转收?益的;  — (十一)》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 —。 第:五十六条 承包方或!者流转受《让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者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承包方占用应当!交回的承包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公》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职权非法干涉土!地承包强制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二)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颁发《、变更、《注销:、撤销等相关手【续的;(《。。五,)不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土地?承包的?投诉、举报的;(】六,)无法定《依据收取费用的;(!七)非法征收、征】用、:占用承?包地的;(八)【截留、侵占》、,挪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惠《农补贴以《及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的;:(九)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