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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指导设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当地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承担 《   乡《级,人民:政府依托《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村,设调解员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定 第五!十四条 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村民委员会】和乡级人民》政府调?解 ?。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对生产季节性强!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裁定先】行恢复生产 第五!十五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越权《发包土地的》; ?  (二)约定的】承包期不符合—法定期限的; 】  (三)未按照】法定程序发包的;】   (四—)剥夺、《。侵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  :。(五)?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 ,   (六)未经法!定程序调整或—。者收回承包》地的; 《   (《七)擅自变更—、解除或者扣—留,承包方的承》包,合同的;   】(八)未《按照规定申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扣留或者擅》自,更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  (九)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   (十)侵!占、截留、扣缴【、挪用承包方—流转收益的》;  《 (十一)》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承包方或者!流转受让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者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包方占用应当交回的!承,包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公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职权非法干涉土】地承包?强制: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二)》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颁发、变更、注!销、撤销等相关手】续的;(《。五)不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土地《承包的投《诉,、举报?的;(六)无法定】依据收取费用的【;(七)非》法征收?、征用、《占用承包地的;(八!)截留、侵占、【挪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惠农补贴以【及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的;(九)【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