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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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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承,。包方式取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八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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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依法享有平等承!包,权以户?为单位承包集体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世:居本地且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四?。)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五】。)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六【)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在服【刑和:。其,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
】 :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发包承包、》征收征用等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十!条 发包方应当【。依照:法定:的,承,包原则和《程序发包承包期限】。不得:超过法定年限
】 承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级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承包—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原—承包关系不》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并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据实【核发林权证
第十!二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提交书【面申请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在剩余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农》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给予补偿、补】助和相应的社会【保障等
》第十三条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制定?。发包方案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还应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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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用途发包方式、底价!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承包期限等
】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的发包《。方应当对《承包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确认:承包资格
第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价格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价格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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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乡级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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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九条? 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留或者擅【自更改
【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制】定
?第二十条 》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承【包方案、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其相关文件的登记】、建:档,、保管和查询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 :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与其承包地有【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其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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