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消】防监督?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其《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    (!二)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和训练》;   】 (三《)监督检查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   》 ,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 ,   ? (五)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   ? (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七)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和销》售实施?监督; 【   ? :(八)组织》指挥灭火调》查和鉴定火灾原【因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消防—处罚:; —   《(九)组《织推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    —(十)鉴定和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必须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的五日【前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  凡在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之前的—建筑物消防部门【要监督产权单位【认真检查不符合防】火规范的应当逐步】整,改 【 第十?。五条 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有关法【律规定的《机,构审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