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消?防监督 —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其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  (二)—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和训练; 【   — (三《)监:督检:查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  》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 ,  :  (《五)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    (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七】。),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和销售》实施监督《; ?    (】八)组织指挥—灭,火调查和鉴定—火灾:原因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消防处?罚; 》    (九)!组织推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   《 (十)鉴定【和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 :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必须》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的五日前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凡【在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之前的建筑物消防】部门要监督产权【单位:。认真检?查不符合《。防火规范的应当逐步!整改: 》 第?。十五条 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 , 《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有关法—律规定的机构审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