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消防】监督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其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 《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 , (二)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和【训练; 《    (!三)监?督检查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 (五)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 ,    【(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七)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和销售?实施监督; — ,。 ?   (八)组织!指挥灭火调》查和鉴定火灾—原因: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消防处罚】; : ,    (】九)组织《推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    》(十)鉴定和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必须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的?五日前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凡在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之前的?建筑物消防部门要】监督产权单位认真检!查不符合防》火规范?的应当逐《步整改 【 , 第十《五条 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有关法律规【定的机构审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