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消《防监督 —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其,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    【(二:)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和训练?; 》    (—三)监督检查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    《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    — (五)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 , ,   《(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  : (七)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和,销售:实施监督;》 :   》 (八)组—。织指挥灭火调查和鉴!定火灾原因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消防处!罚; 》    》。 (:九)组织推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   ? (十《)鉴定?和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必须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的五日前!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  ?凡在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之—前的建筑物消防部门!要监督产权单位认】真检:查不符合防》。火规范的应当逐步整!改, 《 第十五条 】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有《关法:律规定?的机构审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