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消防队(站)—
】 第九条 下—列地区和《单位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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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业》。发达的?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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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灾危险性】大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 》
(三】)大型仓库储油储气!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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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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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单位可以!联合建立专职消防】。队当地政府应当给】予扶助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应当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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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苏【木乡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协助行政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做—好防火工作》 ?
第十一【条 各单位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在统一组织扑灭!火灾时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动和指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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