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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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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划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落!实防火责任制应当】贯彻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落实防火责任方面!必须:接受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监督
【 有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将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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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草原—的嘎查村应》当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村?规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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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加强—监护防止其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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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林区、草原》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履行《。下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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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
】(二)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和义务确定—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 — :
(三)!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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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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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照:。森林草原防》火技术?规范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防火】器材:设,置防火宣传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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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常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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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宣传媒体应当】经常: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宣传 【
设!在林区草原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经常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当【地防火期的开—始时间提前或者【结束时间推后划定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管】制区规定防火戒严】管制期发布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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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期【间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防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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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个人确需进入的!须持身份证》或者有效证》件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因生产、建设、!勘察等需要进入【的必须持有关证明文!件报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野】。外用火许可证签订】防火责任书;—需进入国有重点【林区的还必须事先征!得林业?。局、林场经营管理】。。单位的?同意
!第二十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可以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防火检《查站有权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纠正: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并有责任进行防火!知识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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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防火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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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防火!期间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禁止野】外吸烟、上坟烧【纸、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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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烧【。防火隔离《带和生产性用火必须!。经旗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经批准进》行生产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安排扑火人!员准备扑火工具并】将,用火时间提前报告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通知毗?邻地区在做好—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确保—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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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野外生活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采取隔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第!二十二?条 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作》业,和通过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行《驶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列车、营运客】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严防旅?客丢弃火种》在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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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路、】。电力、?石油:、燃气管道的—管理单位和工—矿企:业等必须《在,有引:发火灾危险的—地段和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宣—传标志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护和防扑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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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防火期内需要!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必须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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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使用枪械【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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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防火戒严管制—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管制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火灾【的车辆、机械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严格!管,理户内生《产、生活用火 !
第二十【。五条 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进—。行经常性清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擅自:进入:或者虽?经批准但防火措施】未落实的单》。位、:人员清理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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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从事】农业:、,牧业、渔业和其他生!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户应当对所雇】佣的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 》
第》二,十六条 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进《行工程设施建—设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工程设施建—成后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或【者,。防火林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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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程设施必—须设置在防火安全】地带原有工程设施】。未达:到防火安全》要求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者》采取安全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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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生态建《。设应当同时进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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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设置旅游景点开!办旅游项《目应当征得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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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规划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应当包!括总体工《作目标和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及维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内容 《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下列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
(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国界内侧以【及林牧?区的集中居民—点、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 :
—(二)配备防火交通!运输、探火灭火、】。了望和通讯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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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重点防火地!区修筑防火》道路飞机《起降站点建立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防火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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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森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域建【立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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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网】络保障防火信息畅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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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置自】。治区统一的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号码?
第二!。十九条 开设—防火隔离带必—须达到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开设防!火隔离?带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确需越界】开设的由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
【。禁止在防火隔离【带上从?。。事种植活动 】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建立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管!理使用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扑:火,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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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专用车【辆配备专《用牌照免交购车附加!。费,、养路费、过—路过桥费《、过隧道费、停【车费:等费用为执行扑火任!务临时抽调、征【。用的车辆在扑火期间!免交过路过桥费、过!隧道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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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草原防】扑火要求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驻当地的武警—森林部队提供火灾监!测信息资料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临】近自治?区境外火场趋向监测!预报、火场》天气预?报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社对发布的》预报应当及》时无偿?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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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窃、破坏、—挪用、拆除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不得堵—塞防火?道路不得阻碍—防火隔离《带的:开设不?得,挤占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森林草原防!火专用电台》。频率不得干扰—。和影响电《。台的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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