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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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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划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落实防火责任制】应当贯?彻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落【实防火?。责任方面必须—接受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监—督
— , ,有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将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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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草原的嘎查村应当】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村?规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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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加强监护防止其引发!火灾 ? ,
》第十六条 》在林区、草原—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履行下!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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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
(】二)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和:义务:确定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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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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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五):按照森林草原防火技!术规范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防火器材设置【防火宣传《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常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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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宣传媒体应当】经常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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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林区!草,原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经常—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
—第十八条 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当地防火》期的开始时间提前】或者结束时》间推后划《定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管制区规定防—火戒严管制期发布】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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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期《间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防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 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个人确!。需进入的须》持身份证或者有效】证件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因生《产、建设、勘察等需!。要进入的《必,。。须,持有关证《明文:件报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野外》用火许可证签订【防火责任《书,;需进入国》有,重点林区的还必须事!。先征得林业局、林】场经营?管理单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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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可《以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防火检查站有权】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纠正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并—有责:任,进行防火知识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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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防火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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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防火期间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禁止野外吸烟【、上坟烧《纸、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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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烧!防火隔?。离带和?生产:。性用火必《须经:旗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经批准进行生—产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安排》。扑火人?员准备扑火工—。具并:。将用火时间提前报告!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通知毗邻!地,区在做好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确保!用,火安全 《
(!。二)需要野》外生活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采,取隔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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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作业!和通过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行驶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列车、!营运客?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严?防旅客丢《弃火种在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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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路,、电:。力、石油、》燃气管?道的:管理单位和工矿【企业等必《须在有引发火灾危险!的地段和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宣传标—志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护和防扑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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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防火!期内需要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必须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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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使用枪械狩】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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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防《火戒严管制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管制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火》灾的车辆、》机,械,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严格管理户—内,生产:、生活用火 【
第二【十五条 《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进—行,经常性清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擅自进入或者虽【经,。批,准但防火措施—未落实的单位、人】员清理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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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从?事农业、牧》业、渔业和其他生】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户应当对】所,雇佣的?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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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进?行工程?设施建?设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工!程设施建《。。。成后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或者防火林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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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程设施必须设置!在防:火安全地带》原,有工程设施未—达到防火安全要求】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者》。采取安全的防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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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生态建!。设应当同时进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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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设】置旅游景点》开办旅游项目应【当征得?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规划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应当》包括总体工作目标和!。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及维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内容 【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下列: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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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国界内《侧,以及林牧区》的集中居民点—、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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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备防火交通】运输、探火灭火【、,了望和通讯》。设备等; 》
】(三)在重点防【火地区修筑防火【。。。道路飞机起降站点建!立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防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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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森,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域建立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
】(五:)建立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网络保】障防火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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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置自治区统一的【。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号码 】
第—二十九?条 开设防火—隔离带必《须达到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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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防】火隔离带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确需越界开设的【由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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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防火隔离带上从事】种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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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建立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管理使用!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扑【火的需要 —
【森林草原防》火,专,用车:辆配备专用牌—照免:交购车?附加费、《养路费、《过路:过桥费、《过隧道费、》停,车费等费用》为执行扑火任务临时!抽调、征用的车辆】。。在扑火期间免交【过,路过桥?费、过隧《道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草!原防扑火要求—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驻当【地的武警《森林部队提供火灾】监测信?息,资料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临近?自治区?境外火场趋向监测】预报、火场》。天气预报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社对发布《的预报?。应当及时无偿播【。报 《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窃、破坏】、挪用、拆除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不得堵塞防火道!路不得阻《碍防火隔《离,带,的开设不《得,挤占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森林草?原防火专用电台【频率:不得干扰和影响电台!的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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